让宪法的阳光温暖人民的胸膛
何兵
【关键词】
宪法的阳光
【全文】
数千年的国史既有光辉的篇章,也有惨痛的一页。大汉的雄风,盛唐的辉煌,让人追怀不已。火烧圆明园的耻辱,甲午海战的惨败,让人长恨至今。一个庞大的王国何以沦落至此?如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并让悲剧不再重演?一百多年来的历史就是一个衰落民族寻找答案的历史;一百多年来的历史就是一个羸弱国家重整河山的历史。为了这一神圣目的,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帝制,创立了民国;为了这一神圣目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创建了人民共和国;为了这一神圣目的,数以千万计的中华优秀儿女喋血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先辈们的智慧、鲜血和汗水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国号的变更,领袖的更换?不是的!绝对不是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与封建王朝的兴废没有区别了。如果这样的话,那些前赴后继的烈士们的鲜血就白流了。国号的变更仅仅是形式,核心的内容是国体和政体的更新,是国家根本制度的除旧布新,是废除封建王朝,建立一个崭新的人民民主共和国,让人民当家作主!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告慰于先烈的英灵;惟其如此,国运才能长盛不衰!
正因如此,我国宪法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正因如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
宪法尊严、保证
宪法实施的职责。”
正因如此,江泽民同志在社会急剧转型,国际形势风云变换之际,及时、准确地指出:“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
宪法实施的有效保障,包括健全
宪法实施的具体制度,开展对
宪法实施的经常性检查监督,及时地纠正违反
宪法的现象,切实把
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