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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京市法律援助立法

  第六,关于法律援助立法的相关规定、经验和背景。要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与《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相关的宪法规定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有哪些?《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否与某些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有哪些抵触?抵触的原因何在?如何消除?与《条例》相关的国内和国外经验、本地和外地经验有哪些?这些经验有哪些可以借鉴和吸取?有哪些教训,如何引以为戒?与《条例》相关的背景及其对制定《条例》有怎样的影响?这些影响有哪些是积极因素,如何发挥这些因素的作用?有哪些是不利因素,如何消除?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法律援助立法才能处于合宪、合法的地位,才能既节约成本又富有成效,也才能从容应对,有条不紊。
  第七,关于法律援助立法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解决办法。这里说的障碍,不是《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本身所包含的难点问题,而是在起草和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可能甚至必然要遇到的外在的问题。例如,在未来《条例》提交审议、表决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障碍,如何在起草《条例》之际就未雨绸缪,以便《条例》草案得以顺利通过?《条例》通过后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障碍,如何在起草《条例》时即注意清除这种潜在的障碍,使《条例》能富有成效地由纸上的条文变为实际生活的真实准则?科学、完整和负责的立法者,应当认真研究和成功解决这些问题。
  四、北京市法律援助立法的基本架构和内容
  
  起草和制定《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除了应当研究和解决上述一系列涉及《条例》或与《条例》有关的问题之外,接着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就是《条例》本身的构造和设计问题,亦即《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架构和基本内容问题。
  我以为,《条例》可以由8章构成,基本内容可以设计如下:
  第一章,总则。规定法律援助的立法宗旨和根据,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法律援助的界定,法律援助的原则,法律援助不受非法干涉,各有关方面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重心所在,表彰或奖励等8项内容。法律援助的立法宗旨和根据应当是:为了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保障公民和有关社会主体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以利于社会进步,根据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法律援助实行下列原则: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公正地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和其他主体获得依法可以获得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主体应当及时、有效地为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主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确定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为法律援助确立精神品格和指明运行方向。
  第二章,法律援助主体。主要规定:法律援助主管部门及其职权和职责,法律援助机构的界定及其职权和职责,法律援助机构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法律援助人员的界定及其职权和职责,还有法律援助委员会。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律援助的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包括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北京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法具体组织、管理、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活动和法律援助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行为,制定配套规范,筹措、管理法律援助资金,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和指派并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服务组织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有关法律援助的义务。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基金会以及其他组织在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可以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鼓励民间法律援助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应当依法运作。法律援助人员,是指纳入国家正式公务员编制的,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具体从事法律援助的管理、审批、实施和监督等工作,积极主动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利益,不得借法律援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各种名义的有偿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在必要时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
  第三章,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规定受援人的界定,受援人的条件,适用和不适用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适用和不适用法律援助的事项,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经济困难或处于特殊案件之中,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帮助的人为受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具有北京市户口或暂住证;申请需要援助的行为发生在北京市;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无力全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有优先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外国人、无国籍人符合本条例专门规定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法律援助。为公益事业而成立的事业机构,因经济困难或为公益事业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一被发现即丧失受援人资格。适用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包括:各类刑事案件;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侵权行为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赔偿金的法律事项;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的法律事项;请求国家赔偿的法律事项;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不适用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包括:不适用法律方式解决的事项;案情或事项简单,解决途径或程序方便,不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涉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或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问题的法律事项;其他不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或不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书;刑事诉讼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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