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法的实施问题 ──中德法学第一次对话中方发言
周旺生
【关键词】法的实施 地位 问题 对策
【全文】
当今中国法的实施问题
──中德法学第一次对话中方发言(2001年8月11日)
(内容提要)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周旺生
1.中德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注意力的区别
中国和德国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德国早已是个法治国家,德国的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所注重的已经是层次比较高的一些法学问题和法律问题,比如法学和法律中的伦理学问题。而中国还是一个走向法治的国家,中国的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现在需要注重的问题,主要是法治建设中的一系列基础性的、现实的问题,例如法如何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予以实行的问题,亦即如何才能使法有效实施的问题,而不是诸如法学中的伦理学之类的问题。
2.法的实施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地位
中国和德国的法治发达程度虽然不同,但中国和德国也有相同之处,比如,两国都是以成文法为主要法的渊源的国家。中国的法律制度主要是通过制定成文法来形成的。最近20多年,中国的成文法制定有很大的发展,产生了数以万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一个有相当规模的法律体系正在形成。这为中国走向法治准备了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是仅仅有法律、法规、规章,还不足以建成法治国家。要建成法治国家,还需要这些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很好地贯彻实施,使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能够真正由纸上的条文变为实际生活中的真实的准则。这就使得法的实施问题,成为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只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法治建设才能成功。
3.当今中国法的实施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法的实施问题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那么当今中国法的实施的状况是怎样的呢?主要有哪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良策是什么呢?
总的说,在当今中国,一方面是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实际生活中难以发挥作用,甚至不起什么作用。起作用的法律主要是
刑法,其他方面的法的作用则大打折扣。解决此类问题,使法律、法规、规章在中国的社会实际生活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便是中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一个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