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理想化的法治诉求被广泛接受,同时也带来了现实社会资源约束的问题。社会制度的演进必然受到资源条件的影响,而很多我们今天看似理想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社会资源相对充裕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就象经由电视节目在国内被广而告之的英美“对抗式”诉讼制度,固然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诉讼成本相当高,中国的资源条件其实无法达到普遍推行这种制度的水平,也不必非要达到那种程度。中共中央曾经将现阶段的主要社会矛盾总结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其实这种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在法治建设上也同样存在,而且未来还会进一步凸现甚至可能带来相当的社会问题。从这个角度看,苏力发掘和强调司法制度中的本土资源的努力,对于调和基本上以西方模式为蓝本的理想法治状态和支持法治的现实社会资源的冲突,具有相当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然,考虑到“取法上而得其中,取法中而得其下”的道理,也不宜将法治建设目标定得过于实际,而是要通过实践摸索设法取一个适度偏上的目标。
2002年4月28日晚一稿于曼哈顿
2002年4月29日晨二稿于曼哈顿
(作者为纽约州执业律师,现在纽约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事务)
【注释】 本文曾发表于香港《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2年6月号(总第七十一期)。
例如萧瀚的《认真对待苏力--解读送法下乡》;田成有的《有节制地为苏力辩护》; 野山闲水的《“网上读苏力”:为什么“送法下乡”?》;沈浪整理的网上讨论《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等,见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书刊”栏目。http://chinalawinfo.com/fxsk
在《送法下乡》一书中,波斯纳的名字出现过47次,是被苏力引用次数最多的法学家。
对苏力用从89年到97年平均上诉率持续下降得出司法公正程度有稳定提高这一论证提出异议的人很多,有人指出苏力忽略了律师开始大量介入诉讼以及普法教育等因素,但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公正性和是否上诉其实没有必然关系。对初审结果感到不公平固然是导致当事人上诉的一个因素,但当事人同时肯定也要考虑上诉是否划算的问题。因此上诉所需的诉讼时间和费用,绝对是一个会影响到上诉率的重要因素。如果在89年到97年之间上诉所需的时间和费用持续增加,也会有导致上诉率下降的明显效果。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数据收集不易的缘故,苏力并没有将这一点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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