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资本主义的社会化生产阶段后,社会财富的实体资产和资产凭证的分离更是成为普遍的经济现象,这种制度环境更是发展成为金融活动和产品的立身之本。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下,资金融通的规模如此巨大,金融活动又如此复杂,单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业信誉或者政府的指令根本就是无法运转的,所以各种基于市场的金融活动必须依靠一定的法律规则,必须有一个比较健全但又不失灵活的法律制度基础,而且需要一个独立有效的司法体系来支撑和执行各种法律制度。
一旦失去了规则的保障和制度环境的依托,金融产品就失去了立身之本。而当出现整个社会制度的变迁的时候,如果是渐进式的制度改良还好;要是出现革命式的制度变革,依托于原有制度环境的金融产品及其所代表的金融资产就会出现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在很多时候变得一文不值,社会财富重新大洗牌。这正是为什么北宋的交子,明清的银票和旧上海的“教育基金储蓄”,在经历了朝代更替、社会变迁之后,只能成为金融遗迹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北洋政府所发行的“湖广债券”现在只是一批具有历史见证意义的古董纸而已。
事实上,正如被很多政治经济学者所总结的那样,人类社会在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大致上可以分为两条道路, 一条是英美式道路,一条是法俄式道路。英美道路是渐进的改良之路,是通过制度的逐步改良在确保个人自由和私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和社会民主,其理论代表人物就是高度理性的洛克;而法俄之路是突变的革命之路,是通过整个社会的跃进在前朝的废墟上再建设新的制度大厦,其理论代表人物就是充满激情的卢梭。
相较而言,英美的渐进式道路提供了比较的稳定的制度延续环境,能够为金融交易和产品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延续性提供了比较好的制度保障,英国在“光荣革命”奠定君主立宪制、美国在南北战争奠定联邦制度之后,其法律制度环境一直能够保持稳定的延续性发展。英格兰银行发行的英镑和美国政府发行的美元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活动中“硬通货”中的“硬通货”,伦敦和纽约之所以成为国际上资金融通、集散和交易的主要中心,英美两国的金融业发展之所以长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这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稳定的英美普通法制度环境。
不过,因为一步到位总是比较诱人,所以二十世纪以来大部分落后国家都还是被激情的卢梭所打动,热衷于通过革命之路一次性解决问题。但可惜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其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特别是实现大量社会资本的积聚和分配。而法俄式道路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制度变革,非但无益于社会资本的的积累,反而会打乱资本积聚的过程。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在社会变革之后被打散,只好再次从头开始下一个积累的过程。正如我在以前发表的论证上海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文章中曾引用过的那样,资本积累需要稳定的法治环境保障,这一观点也为秘鲁经济学家索托最近的研究所佐证。索托先生在考察了多个拉丁美洲和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资本主义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没能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启动资本,而是因为没有能够长期促进和保障资本累积的法律制度环境。(见Hernando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e,Basic Books,2000)换句话说,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没有促进和保障钱生钱的制度。这个观点其实与不少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的看法有所吻合,中国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始终未能实现由专制国家向契约国家的转化,未能建立一套相对稳定和独立的法律制度,而是不断陷于金观涛先生所提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下那种一朝一代政权更替的历史循环中,结果资本积累的过程一再被推倒重来,一再错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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