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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过去的人治、计划经济都已成为过眼烟云,成为过去的事情,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一种法治。当然法治建设的道路在我自己看来,也不是一帆风顺,现在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我觉得困难很多,而且表征上已经看的出来。我看到博士生文化节日程上有一个论坛,叫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以德治国很有意思,现在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我曾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他们法学院的成立庆典,南京师范大学的门口正在搞拆迁,旁边挂了一个横幅,写着八个大字“以法拆迁,以德拆迁”。有时候中国喜欢口号治国。我到哪个国家都没见过这么多的口号。依法治国也曾经庸俗化过,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家,依法治厕—公共厕所。以德治国也许很快也会走向以德治厕的问题。在我看来,现在之所以提出以德治国可能因为以法治国在我国的实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用以德治国似乎来解决以法治国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法治国比较好办,法律是一种规束我们外部行为的事情,比如我们伤害了别人,可以以法治国,但以德治国的问题是现代社会中道德是诉诸内心的自省来去获得境界的提高,整个国策叫以德治国,我还不大理解。另外,大家也知道,现在在进行严打,也就是说,一年前,一个人犯了罪,判十年徒刑,现在犯同样的罪,可能判处死刑。我们都看到到处警笛呼啸,到处都在抓人,到处都在杀人。过去我们杀人的报道通常是,比方说,营口市中院判处10人死刑,绑赴刑场,执行死刑,广州中院杀了18人,昆明中院杀了65人。外国人喜欢加,一加加起来,发现会有那么多人。所以现在不那么报道了,都是一批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这样外国人就没法加,一批,二批,三批,四批,就算不出数字了。我以前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过去理解的是包拯那样的精神体现的。不阿权贵,在特定的案件中如果有一个人权高势重,一个人地位卑微,那么决不偏袒,而是严格的执行法律。这是一种理解,但其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现代社会还有其他的非常重要的要求。比如,在不同地方的人从事一样的行为,法律后果应该是一样的,另外就是时间的问题。昨天我犯一个罪,判这样的刑罚,今天另外的人犯同样的罪,应该判同样的刑,刑法严格的平衡的加以执行才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严打给我最大的一个担忧是,它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昨天一个人犯罪,判五年,今天一个人犯同样的罪,就要判十年,就因为赶上严打了。这个我自己也觉得证明中国法治建设出现了危机,我们希望的效果没有办法通过法治来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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