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课题,法官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有一种说法认为一个法官不仅应当是一个好的法学家,还应该是一个好的历史学家、先知和哲人。这就涉及到法官究竟应当有怎样的知识结构。还有,不同层次的法官所应当具有的知识结构和训练之间的差别也是需要注意的。在一个群体化的职业中,知识的拥有不能仅仅依靠自学,因此,一定程度的高等教育背景对于无论哪个层面的法官都是必要的。此外,法官的知识与技能的修养更是终身性的。美国著名法官和法学家汉德曾经给法官提出了一个应读书目的作者名单,其中不仅包括法律专业的书,还包括许多哲学、历史、文学名著。对这些名著的阅读,会让一个法官不仅充实了知识,深化了对人性的理解,而且提升了人格魅力和道德水准。
第三个课题是法官的职业伦理,他在职业行为和日常行为中应当保持怎样的风范,他与同事、律师、检察官之间应当保持怎样的关系,他跟社会公众以及政治、商业之间的关系应当怎样设定,凡此种种,都需要有仔细的制度和文化设计。去年最高法院推出了我们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我觉得其中的规定是很好的。问题在于我们怎样将其付诸实施,尤其是怎样在中国这个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树立法官公正和中立的职业形象。另外,实施这些规则离不开一个合理的惩戒机制,这样的机制又如何设计?这都是需要下大气力研究的问题。
第四个课题是与法庭建设装饰、法官服饰包括法槌等法庭道具相关联的一些制度和文化建设。这些建设就是让当事人和百姓进了法院就感到那里的气氛既亲和又很庄严,也让法官自己感受到司法职业的神圣。近年来,我在全国各地看到许多法院都盖起了庄严而华丽的大楼,法官的审判和办公条件有了长足的改善。这是特别令人欣慰的事情。但是,在法庭的内部风格设计方面,在如何烘托法官的独立性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另外,法官的服饰虽然改成了法袍,但那个袍子的式样还是不伦不类,与其说是袍子,不如说是大衣。或许今后还要进一步改造一下。说到这里,我要对我们法庭中的一个现象说一句,就是法庭中的英语问题。在电视上,我偶尔会看到某些法庭在法庭席位上除了标注汉语以外,又在下面写上英文。这虽然对外国人有所帮助,但却不甚妥当,因为法庭代表的是国家的尊严,一定要用本国语言。再说法庭设置具有共通性,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在哪个国家,进了一个正式法庭,谁都知道,在台上正中坐着的那几个人物是法官,居中的是审判长。这是符号化的语言,不必叠床架屋地用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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