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改写苏力结论: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6 16:48:09
《送法下乡》第35页:“正是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核心论题是,今天的司法下乡是为了保证或促使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向农村有效渗透和控制。因此,从一个大历史角度来看,司法下乡是本世纪以来建立中国现代化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改写:正是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核心论题是,今天的司法下乡实际上只是一种工作方式、方法,不是人的在现代意义上的有意识的权力运作模式,但就是这种工作方式、方法,所产生的客观效果却是加强了边远地区与中心城市或权力中心的联系,唤醒或强化了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们的权力意识,让他们真切地感到头顶上仍悬着国家权力之剑,从而保证或促使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在农村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从一个大历史角度来看,司法下乡在客观上使得本世纪以来建立中国现代化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得以延续和发展。
原文的表述,让人感到把司法下乡作为现代人的一种权力“渗透和控制”的有意识行为,是一种主动式;改写后,只把它作为一种客观现象所产生的客观效果,而不是人的有意识行为的实际效果。改写是根据原文和苏力先生的解释而作。改写的目的,不是为了反对作者的结论和论证方法,而是表明论述方法和逻辑的重要性。
标题:回复:改写苏力结论:
作者:苏力
时间:2001-5-6 17:21:26
谢谢。
标题:也许可以这样修改
作者:沈浪
时间:2001-5-6 17:56:35
《送法下乡》第35页:“正是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核心论题是,今天的司法下乡是为了保证或促使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向农村有效渗透和控制。因此,从一个大历史角度来看,司法下乡是本世纪以来建立中国现代化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改写::“正是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核心论题是,今天的司法下乡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向农村有效渗透和控制的一种方式。因此,从一个大历史角度来看,司法下乡是本世纪以来建立中国现代化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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