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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比利牛斯山》自序

《超越比利牛斯山》自序


贺卫方


【全文】
  “在路上”书系实在是一个极富创意的选题构思。出版社寄来的约稿通知里称这套丛书“旨在推举站在当代学术前沿并具有权威性和号召力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这一代学人的优秀代表,汇集他们的重要学术论文以及思想文化学术随笔,从而展示他们在学术领域里继往开来、自强不息、坚定执着地探索研究的成果。”这样的表达很让人振奋,同时,我也感到前额有些湿润。十多年来自己一直在大学中从事法学的研究和教学以及法学刊物的编辑工作,不过,作为一种现代行业,大学教师总是要不断地思考本学科领域里的一些问题,总是要经常地阅读和写作。写作和发表的动机多种多样,可能来自功名的冲动、职称的压力,也可能只是兴趣所在,不写手痒痒。所谓成果也有高下之分甚至云泥之别,并不必然表示作者就晋身为“学人”,更不必说登堂入室,成为学人的“优秀代表”。我之所以有些汗颜,便是因为感到帽子的型号过大,自己戴在头上,有些旷里旷荡的。通知又要求每一个作者在书前“写一篇有关自己思想学术历程及国家、个人学术命运的散文体自述作为序言”,这更是把作者推到了前台,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藏身无地。但体例如此,也只好“坚定执着”地把这篇东西写下去。
  
  
  
  我走上法学这条道路有些偶然。参加高考恢复之后的两期考试,报考的都是中文类专业,这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一直梦想着成为一个作家,另一方面,高考之前,我压根儿不知道天底下尚有法律专业这种行当。因此,当1978年9月我意外地接到西南政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既喜出望外,又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学习法律对于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不管怎么说,上大学总是好事,况且那一年为求保险,第一志愿报的还是山东省内的一家师范学院呢。
  
  
  
  八十年底末的中国,真是一个充满了憧憬和理想主义的地方。大乱甫定,新时代开始的兴奋感写在每一张脸上。卢新华等人的“伤痕文学”在全国广泛传颂。李洪林在报章上推出了系列文章,追问我们究竟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南斯拉夫实践派的文章常常是《哲学译丛》的主题。喇叭裤的流行让很多人摇头叹气也使得裤脚宽度似乎成了思想解放程度的测试器。
  
  
  
  对于学习法律的青年男女来说,最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强调达到了共和国建立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似乎为我们的社会以及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都许诺了美好的前景。在西南政法学院那稍嫌破旧的校园里,我们这一批文革之后首届学生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之中。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法律教育的基点是相当低的。教材或者是由其他大学工农兵大学生所编写的作品,或者是本校教师因陋就简仓促编就的教学大纲。基本的特点是意识形态色彩极其浓厚,法学自身所应有的知识和意识都相当粗陋和不系统。不过,两个因素帮助了那一代以及随后的几代学生,一是教与学两方面对于探求知识的热情,一是当时同学们表现出的忧国忧民的情感。那个时代,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语,“一切向钱看”的口号还要等三五年后才流行和受指责。大学院墙里的气氛大致上还是单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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