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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这个法官——读《卡多佐》之一

  参考书:
  《卡多佐传》,A.L.考夫曼著,张守东翻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司法过程的性质》本杰明.卡多佐著,苏力翻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一版
  《读本:美国及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宋冰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英美法导读》,潘维大,刘文琦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
  《司法制度的历史与未来》田平安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
  《联邦党人文集》,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著 ,程逢加 在汉 舒逊翻译,商务印书馆1997版
  《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和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395—45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朱瑞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史程》319—407页,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民)73年版。
  [i] 见《卡多佐传》204页,A.L.考夫曼著,张守东翻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ii] 见《卡多佐传》译后记,789页
  [iii] 见《卡多佐传》第3页
  [iv] 见《司法过程的性质》译者前言第2页本杰明卡多佐著,苏力翻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一版
  [v] 美国各州不同级别的法院称呼各异,在纽约州,第一审法院称作Supreme Court,因为纽约州在殖民地初期地区并不大,公民不多,设立一个法院已经足够处理所有的案件,而且这个法院是最大的地方法院,所以用称呼地方法院;后来案件增加需要设立第二审法院,就叫The Appellate Division of New York。终审法院称为为Court of Appeals,见《英美法导读》40页,潘维大,刘文琦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以上三级法院,在本文中分别称作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州上诉法院分庭,纽约州上诉法院。
  [vi] 在美国,联邦宪法规定,联邦法官只有以“叛国罪、受贿罪、或者其他重大的罪行”为理由,并经弹劾程序才能被罢免。因而在现实中,法官极少被弹劾。卡多佐父亲这一事件是美国法律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个丑闻,因而它给卡多佐后来的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也就不足为怪了。
  [vii] 见《卡多佐传》450页
  [viii] 见《卡多佐传》第52页
  [ix] 见《卡多佐传》116页
  [x] 见《卡多佐传》80-83页,该案主要涉及手托人的诚信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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