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回答这么多,希望你能悟出点什么,但我知道,可能说服不了你,甚至未必能触动你。那么,你可以保持各自的意见;我也保持我的研究结论。
kenteji:对话的基点范围
按照我在给陈永苗的帖子中的说法,一二和苏力之间的这场对话还是可以阐释的,在此,苏力在他的那篇文章中并没有打算完成审判委员会应不应该存在或废除,即应然层面的答案(这可能是苏力认为调查和应然层面的答案有跳跃性,为了严谨而放弃应然的答案)。而作为法官的一二恰恰是通过应然层面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所以,按照我刚才帖子中所说的,既然作者的文章没有这个目的,用这个目的去衡量文章也是没有意义的。当然,还可以以其他立场理由(比如说类似文学应当为政治服务的原则)让苏力去承担提示应然的责任,即便这有违学问的内在规律,但这样的话,只要苏力拒绝,对话就结束了。我们要防止对话走到这个死角上来。
kenteji:一点补充更正!
我在上面帖子中说:既然作者的文章没有打算承担揭示应然这个目的,那么一二用这个目的去衡量这个文章也是没有意义的。
需要补充更正的是我认为的“没有意义”的结论,这是我对所谓意义有了一个主观理解的前提下下的结论,放在普遍性中说,是错误的,至少在这里是一个偏颇的结论(毕竟可以提出应该揭示或可以揭示的问题而作者为什么没有揭示的问题,尽管我认为不“应该”走入这个层面的讨论,但还是无法在“实际”上否定这个角度,或意义)。
围绕一个文章,观点的可以争论的问题点,是可以事先通过一些基本方法整理出来的,对泛泛整理出来的各个争点,大家可以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切入进去。可不可以成不成为讨论的问题,首先是讨论方法论的问题,其次才是个人视角的问题。在后一层面上,切入的角度原则上由自己取舍
韦一笑 :对话是要有个基点
最好是深入到苏力的文章中去,理解他的语境和方法,并在他的语境中评论和批判。这样的讨论才是内在的讨论方法。比如送法下乡的语境是现代性问题,这个问题看来直到目前为止还只有斑竹注意到了。其实这一点对理解苏力很重要。综观目前的讨论,目前还多为以自己的视角看苏力,缺乏“同情的”、“语境化”的理解。这里既有思维方式上的问题,也有如何开展学术讨论缺乏足够的反思。你的观点值得重视和思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