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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墨子》有感

读《墨子》有感


杜震


【全文】
  我国先秦时期是一个战争频繁,社会动荡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各种思想活动非常活跃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里产生了众多的思想派别,被后人称作诸子百家。而儒、墨、名、法、道、阴阳六家则被公认为是当时最具影响力的思想派别。其中墨家是一个较为奇特的学派。一方面墨家在战国时期就成为了一个盛极一时的思想政治团体,它的学说与儒家的学说并称为当时的显学。战国中期的大儒孟轲曾这样描述过墨家的势力:“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而另一方面,在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墨家沉寂了下来,以至于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它的学说几乎无人问津。这无疑引起了后人对它进行研究的兴趣,但同时也给对墨家的研究带来了困难,因为后世对先秦墨家学说的记载和评述太少,所以可供我们掌握和利用的资料也就相应的少了,这与对儒家,法家,道家的研究有着明显的不同。也正因如此,先秦时期记载墨家学说的《墨子》一书在我们对墨家的研究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认为墨学研究存在这样一个特点,即同儒,法,道家相比,学术界对墨家的研究很少,但是在这些不多的研究中,在许多问题上学者们的争议却很多,而学者们在对自己所持观点进行论证和对他人观点进行批驳时,又都是援引和利用同样的史料。于是在拜读了这些学者们的长篇大论后,更加感到了对这些原始史料深入和精确掌握的必要性,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的了解墨家学说的实质。
  
  《墨子》这部书综合和全面的反映了墨家学说有关各个方面的思想,包括“尚同”,“尚贤”,“非攻”的政治思 “尚同”是墨子政治主张的第一要义。《墨子》一书中的尚同篇首先阐述了确立“尚同”这一政治主张的理论前提。墨子认为在没有刑政的社会初始状态下,“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于是“天下之乱,若禽兽然。”所以墨子认为要救世之乱,就要建立政治,国家,刑罚制度,即立“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那么在这里人们就有一个问题,即“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是否必然导致人们的非他人之义而交相非的结果?因为许多人发现人们之间“义”的不同和冲突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通过彼此的妥协和让步来解决,没有必要去否定他人的“义”。而这样一来墨子所提倡的“一同天下之义”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那么墨子的理论在这里出现问题了吗?不是。因为再进一步分析,虽然有上面的情况存在,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关于“义”的冲突都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彻底地排除非他人之义而交相非的情况的发生。那么就整体而言,这就是一种必然。它不是一对一的必然,不是说有一次“义”的不同就必然导致一次非他人之义,而是说在“义”的不同和冲突这样一个背景下,不可避免的会有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不了从而导致非他人之义及交相非的情况产生,所以说墨子的这个立论是成立的。那么我们明白了这是必然的,无法避免的,那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怎样去解决才能避免天下乱若禽兽然呢?墨子认为只有设立正长一同天下之义才能救世,于是有了他的一套以“尚同”为核心的政法理论。但是这里就又有问题了,即面对这样的乱世,救世是否只能用“一同天下之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有其他的方法,那么墨子所提出的这一方法是最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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