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对此洞若观火,故其文章的副标题也十分醒目:“一场法律和道德边界上的战争。”这个副标题的确很妙,既暗示了还有问题需要解决,又暗示了解决的方向。这就是论证北约发动的战争既有道德理由,又有法律依据。这样,许多还有顾虑的人每天可以安然入睡,无须良心不安了。笔者在特里尔大学的一位德国同事曾师从哈贝马斯,毕业多年,只要老师在法兰克福大学有课或讲座,必驱车前去聆听。此次读了哈贝马斯的文章后,如释重负,说从此可以安枕了。
我虽非哈氏信徒,听了此言却也颇受鼓舞,于是正襟危坐,恭读奇文。然而,却越读越困惑。一上来,此公就说北约打的不是传统的战争,而是一场“外科手术般精确的,有计划地保护平民”的战争。也就是说,北约的暴力行动如同执法的警察的暴力一样,专打坏人,不伤无辜。这自然符合道德要求,当然,道德的行为不一定就是合法的行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且不去说它。北约进行的这场战争究竟是否“外科手术般的精确”,和“有计划地保护平民”,只要问问中国驻南使馆三位记者和索非亚郊外六名儿童的冤魂。无视每天在各种传媒上俯拾皆是的事实,来为自己的先定目的展开论证,说明作者缺乏一种基本道德——诚实。
当然,哈贝马斯不是一位蹩脚的西方宣传机构从业员,而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哲学家。他对科索沃战争的辩护,既出于他的政治立场,也出于他的哲学立场。《兽性与人性》一文,实际上移植和挪用了他近年出版的一部重要著作《事实与规范 ) 的一些基本思想。《事实与规范》是一部研究法哲学的著作,其基本出发点就是将道德和法律直接挂钩,法律内在地与道德和政治相关。哈贝马斯秉承康德的思路,认为道德原则必须能普遍化。而古典自由权的人权内容与它们的形式——最初只限于民族国家的成文法——之间存在着脱节。正是这种脱节使人们意识到,以对话为基础的“权利系统”要超出单一的宪政国家,而指向权利的全球化。康德已经认识到,根据其语义内容,人的基本权利要求光是一个国际法院是不够的;只有一个不仅能通过,而且能强制执行其决议的联合国结束了单个主权国家的时代,国际法院才能起作用。
但问题在于,无论如何,今天仍然是单个主权国家的时代。康德设想的“世界社会”或“和平联邦”,哈贝马斯所谓的“世界公民的联合”之类的东西并不存在。只有一个根本无法左右大国行为的联合国,只有一个惟不拂逆美国的意志才有权威可言的联合国。尽管如此,今天人们一般还是认为,只有经过联合国授权;对一个主权国家动武才是合法的,才不是侵略。北约对南联盟的空袭并未经过联合国授权,北约显然也不等于国际社会,北约对南联盟的军事行动,按照现行国际法,按照普通人的常识,毫无疑问是侵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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