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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语词鏖战——《西方法学思想简史》译后记

  而他深信不疑的是,一个学生欲成为有教养之士和一名国家公民,一种对于历史、根、世界之成长模式以及主导这一进程的观念的理解于他而言是重要的;这一点尤其适用于学习法律的学生,他所在的学科正日益专业化,日益为现代的以制定法为基础的机制所控制,这种机制的运行借助于一种只需学习一次的技术。因此,教授给他们的法理学应给予他们将从事一生的职业一种人文基础。
  
  柯利以自己典型的讽刺语气说,与之乖违的是,如今所传授给学生们的法理学是一种智识与道德的运动,气喘吁吁地追随着二十世纪中期的分析语言学以及晚期的政治研究的些许影踪。
  
  为此,作者满怀责任感地说,他要告诉他的学生们,“我们为何来到了此处?”,“在法理学的名义下正在进行着什么?”但柯利深深地懂得,要在一本30万言的小书中对希腊乃至当下的法理学作一番梳理是怎样艰巨的任务。作者相信在过去和未来,法学都不是自给自足的学科,而只有在时代的“上下文”中,才能描绘法学发展的轨迹,因此,在体系安排上,作者将历史切分为十个阶段,并依罗素的方式,在每一章的开始介绍当时的一般背景,然后开始对作者心目中的“永恒问题”的描述:国家(城邦)的基础、统治者权威及法律义务的渊源、习惯和立法的关系、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理念、法治、衡平的观念、正义的实质、平等价值引伸出的问题、自然法、财产的地位、刑法的正当目的及范围、万民法的理论等等。
  
  读者不难从上述线索推断出,这本书是一本中规中矩的教科书。封底的简短评论说,“这本与众不同的著作勾勒了从前罗马时期到二十世纪的法学理论发展。它旨在将法学理论的演化和同时发生的政治学说和政治史联系起来,于是向读者描述了同时代的政治、宗教和相关经济事件。”牛津大学出版社如是介绍:适用读者群为选修法理学的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大学本科或专科学生,以及学习国家学说和历史的政治学专业的学生。它的目的在于,在西方文明中的法学理论重要主题的历史演进方面,为学习法律和政治学的学生提供一个可把握的限度。
  
  然而,作为中文本的译者,如果要我描述这本书的最深刻印象,我会说,这是一个有着不平凡经历的学者和政治家在晚年静心写作的书,这是一本远离繁华和喧嚣的书。当我在阅读的旅程中,在电脑前敲出译文的时候,每每因了语言的优美和简约,以及作者流溢在字里行间的智慧而发出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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