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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第八章“联邦宪法”导读

  
  为了说明美国行政权的运作,托克维尔把美国的总统与法国的立宪君主做了系统的比较。他认为,美国的总统制虽然是共和国的元首,但许多方面都表现了君主制的传统,或者说依然罩着君主的面纱。在这一面纱之后,美国总统不同于君主的地方在于:他是联邦主权的代表;其行政权是有限的;他执行法律,但不参与立法;也不能解散立法机构;没有法律提案权;总统和阁员都不是议会的成员;任期有限;其缔结的条约需要批准;可提名但不能任命官员;总统对自己的行动负责,不是行政权的绝对主人;通过选举和法院判决受舆论的影响。托克维尔认为,法国国王的统治权比美国的总统要大,可以通过无数渠道深入到管理私人利益,但托克维尔认为,法国国王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又超过了其自然极限,因此实际上的权限与美国的总统相比并不一定大。但托克维尔的言下之意可能是,美国总统的权力即使在其法律框架之内也是具有帝王性质的。
  
  因此,美国总统权力有限,不仅在于宪法的限制上,更重要的在于一些偶然的因素,即环境性的因素。如美国的周围不存在任何足以威胁其生存的列强;美国的联邦军队只有6000名士兵,舰队只有几艘军舰,它的利益只是偶然与一些欧洲强国在海洋上有一点点冲突。所以,托克维尔说:“美国总统掌握的大权几乎近于王权,但没有应用的机会。他拥有的权限,至今也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法律容许他强大,但环境使他软弱无力。”法国的王权之所以具有帝王性质,主要在于法国的生存环境恶劣,还在于为了应付邻国的威胁而不得不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包括法律的阻力。为了克服阻力,立宪君主必须获得立法机构的支持。
  
  但是,托克维尔发现,“美国总统为了领导国务工作何以不需要在两院取得多数。……美国有好几位总统曾在立法机构失去多数,但并未被迫放弃权力,也未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灾难。”在逻辑上,可以说这说明了美国行政权是独立的和强大的,但托克维尔的分析恰恰相反,这“只能证明美国的行政权是软弱无力的”。
  
  在此需要补充的是,美国的联邦政府经过南北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通过30年代经济危机的考验,无论内政外交,联邦政府的职能都大大扩张了。在全球化的时代里,美国的经济安全与世界密切相关,美国的国防安全也涉及到整个世界的格局,美国军队的力量和联邦雇员的规模都远远超出了小政府时代。于是,美国的总统虽然是有限的联邦政府的总统,深受其制度的约束,但该职位依然被看成是世界上最富有权势的元首。当然,美国宪政制度也在逐渐发展,以适应新的形势,制约世界上最有权势的总统不至于为所欲为。不过,这是今天许多宪法学家和政治学家的课题了。托克维尔需要分析的是总统选举的问题,因为大国运用选举制度更换行政首脑,是危险的。在美国,总统选举有危险吗?
  
  四、总统选举的危险与制度安排
  
  托克维尔首先给出了总统选举危险性的模型,他说:“人们所担心的选举制度产生的危险,因行政权所占的地位及其在国家中的重要性,以及选举方式和国家的当时环境而有大有小。”对于今天偏好用数学模型分析的学者来说,这一分析框架不难用数学公式来表达。
  
  在这一数学公式中,行政权的重要性是重要变量,行政权越重要,权力越大,对野心家的吸引力也越大,当合法手段无法满足野心家保住或者争取行政权时,他们就会诉诸武力。一流野心家野心越大,支持他的二流野心家也就越多。结论就是,“选举制度的危险将随行政权对国家事务的影响加强而正比例地增加”。波兰就是一个例子:“波兰的历次革命不仅应当归因于一般选举制度,而且应当归因于当选的官员成了一个大君主国的首脑。”
  
  所以,选举制度好是好,但考虑到它有危险性,最好先看一看“打算采用选举制度的国家的地理位置、法律、习惯、国情和民意是否允许在这个国家建立一个软弱而又受制约的行政权”。对此,托克维尔的分析是:“既想让国家的代表人拥有强大的权力,又想由选举产生这个代表人,这是在表达两种互相对立的意愿。……要使世袭的王权过渡到民选政体,只有一个可行的办法,那就是先限制王权的活动范围,再逐渐取消它的特权,然后使人民一步一步地习惯于没有王权的帮助也能过活。”联系到欧洲的情况,托克维尔是这样说的:“欧洲的共和主义者们从来没有这样想过。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之所以憎恨暴政,只是因为他们受到暴政的欺凌。行政权的广大并未使他们受到损害,他们只攻击暴政的起因,而没有察觉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的紧密关系。”这使人感到托克维尔好象也是一个亚洲人似的。有人说,法国人是欧洲的中国人,看来高度集权的制度对民情的影响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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