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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关系与自由主义的

  
  福柯在谈到自由主义的时候,把它描述为一种寻求"俭省的治理方式"的治理理性。"自由主义是被当作一种将治理运作理性化的原则和方法来分析的,这种理性化遵循经济最大化的内在逻辑,这也是它的特殊性所在。"[7] 并且这种最大化是"社会的最大化",不是国家的最大化,它的检验标准一直是"市场"这种能够最大化每个交易者效用的机制。但是,福柯所看到的自由主义还是一种国家被要求采取的治理技术,或者一种站在社会立场批评国家"过度治理"的理由,而在哈耶克那里,自由主义已经演变为一种个人的自我技术,这种技术要求一个人对自己的行动进行"俭省"的治理,并告诉他,他只能依赖那些"社会行动规则"才能做到这一点;另一方面,社会行动规则也在人对自己行为的这种"俭省"的治理中得到了检验和发展,那些经得起竞争、进化和选择的行动规则保存下来,进而形成所谓"自生自发的秩序"。这里自由的含义是,一个人不能被强制遵循某种规则,因为不这样他自己的个人知识可能得不到有效利用;但同时一个人又必须去寻找一种规则,因为不这样别人和社会的知识便可能得不到有效利用。在个人知识和非个人知识之间他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用最小的知识代价来达到最大的预期收益;这样个人自由便转化为一个效率问题。
  
  总之,从一种"俭省治理"的治理理性来看待哈耶克建立在几种知识关系假定上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我们会发现,自由主义不只是社会对国家、市场对政府的要求,它还是一种理想社会秩序对个人的要求,这种理想社会秩序在哈耶克那里就是"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它要求个人保持自己的自由,以使一种社会选择机制得以进行;而这种自由的含义,不过是个人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知识的合乎效率的使用。
  
  
  
   1. 邓正来:"知与无知的知识观",邓正来:《自由与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页69-139。
  
   2. 邓正来:"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 邓正来:上引书,页1-68。
  
  3. 这里的"知道",如哈耶克所言,只是在一种比喻的意义上使用的。邓正来,上引书,页117。
  
  4. 邓正来,上引书,页132-133。
  
  5. "从根本上说,在一个关于相关事实的知识掌握在分散的许多人手中的体系中,价格能协调不同个人的单独行为,就像主观价值观念帮助个人协调其计划的各部分那样。""价格体系最重要的特点是,其运转所需的知识很经济,就是说,参与这个体系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信息便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最关键的信息只是以最简短的形式,通过某种信号来传递的,而且只传递给有关的人。"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文跃然等译,施炜校,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页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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