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以上情况只是证明历史评价的艰难。一些人,大可以不理睬这种矛盾,固执地采用一种标准(价值的或形式的),把标准变成信仰一类的东西取得合法性,以最终得出他们想得到的结论,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仍然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我认为,这是一种对历史或人类的记忆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实际上,所有围绕思想人物评价的争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两种思路中徘徊,确切地说,是一种决定论(承认人的全部行为完全受到因果链的决定)和非决定论(承认行动的人有选择的自由)之间的争吵。然而,人物行为在具体历史环境中的不可避免性和可避免性的区别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比如,我们常常会说,"如果某某做某种选择,他的行为或后果就不会发生"。但是,如果证明这一行为是在某种历史环境下不可避免的,那么,对这种行为的历史评价的意义就会取消,换言之,一旦出现不可避免性的状况,对于这种人物的评价也就失去意义而显得多余了。当然,这种不可避免性是把人物放在具体历史环境中,与哲学中的确定性即决定论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而沈家本和大多的近代思想人物的评价都面临这种不可避免性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说评价近代人物应当相当谨慎的原因。现在,越来越清楚,从沈家本那个年代展开的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不是已经完成了,而是将在以后很多年中持续下去。中国今天的法律状况不但谈不上先进性即现代化的完成,恐怕说它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相对固定的观察角度都很困难。这种相对固定性的要求--既是针对学说体系,也是针对价值体系--对一个规范系统是相当重要的。这说明,我们并没有具备一种可以俯瞰沈家本那个年代的优越性,在法律现代化这个定义范围内,我们仍然在不可确知的时空中,对于明天的路将要怎样延伸,除了迷茫或喧嚣,谁也不可能有确定的判断,或许,也不需要有这样的判断。总之,沈家本以及近代展开的法律现代化之路不是今天可以看清楚的,因此,所谓的"盖棺定论"对于沈家本来说,在今天其实是不存在的。而不可避免性的情况也出现在如沈家本这样的近代中国人物的身上,《沈家本传》已经让我们看到,人物的行为及后果从来就不曾如我们想象地那样准确地嵌入在所谓的历史的链条中,所谓的历史的链条,不过是偶然事件的累积和我们一厢情愿的虚构的产物。可能有人会说,这与沈家本所处的剧烈动荡的历史阶段不无关系,其实,平静的历史时期又何尝不是?
我的意思,决不是要取消对历史的思考,而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能力的限制及不能讨论的问题。历史对人类是如此重要,以致于全部对人类的观察都可以还原成历史的思考。我不知道,人类对自我的认识和对未来的预测,不依据历史将如何可能。历史和现实,除了时间坐标上的区分,差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因此,那些看似对现实的讨论,其实一直在讨论历史。这样,排除掉历史讨论中不能讨论的东西,使真正的问题得以凸现的工作,对学术研究的意义就非同一般了。那么,什么是我们在法律史等史学中可以讨论的呢?只有真实存在的可观察到的现象才是可以讨论的。而且,实际上,无论是作为科学的法学还是史学,除了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陈述并仅仅在此严格的陈述上进行分析以外,我们没有其他办法寻找相对存在的规律,也就无法正确地解释历史和预测未来。总之,规律性的东西不是没有,但必须建立在现象的严格陈述上才可以得到,而所谓的价值判断在历史学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我觉得,《沈家本传》的作者是真正在这种科学定位的意义上对待史学的学者。《沈家本传》的贡献在于,作者积二十年的功力,通过沈家本这个在法律制度变迁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为线索,对清末时期的法制改革过程作出了较为系统客观的陈述。当然,陈述者的心态依然是复杂的,既要在纷繁的历史现象中凸现人物的真实,还要克制自己的主观意见渗透入陈述中。因此,作者尽量以详实的资料说话,尽量通过对资料的巧妙整理,达到将陈述尽可能接近真实的目的。当然,一点不表达自己的意见是不可能的,细心的读者仍然能够看到,尽管作者深深地隐藏了陈述者的身份,但作者的态度其实已在平静的叙述中了。可以说,作者基本上做到了,让历史仅仅作为历史本身来展示它无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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