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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冲突——评李贵连先生之《沈家本传》

转型与冲突——评李贵连先生之《沈家本传》


俞江


【全文】
  1883年(同治四年),沈家本终于考取了进士。举人到进士这条路,他整整熬了18年。18年的光阴,一个25岁的小伙子,变成43岁的中年人。在现在看来,别人都上司局级了,他却刚刚拿到博士学位。拿到学位当然还要熬,这一熬,又是十年。当沈家本外放到天津府独当一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53岁的长者。这一外放,又是7年的时间。60岁,正是今天所谓"一刀切"的时候,然而,对于沈家本来说,"政治生命"才刚刚开始。
  现在,学界中人很少有不知道沈家本的。这个名字对中国法律现代化实在太重要,大多现有重要的部门法,其渊源都要上溯到二十世纪初的那个年代,而当我们的目光注视那个年代时,就不可能不接触到"沈家本"这三个字。但是否有人注意到,这个被认为是几千年中国固有法律体系的终结人,不但是传统体制的忠诚维护者,而且本来就出身于律学世家。其父沈丙莹,曾任刑部司员十多年,沈家本未中进士前职司刑部近二十年,和他父亲不能说没有关系。而沈家本"以律鸣于时",也早在考取进士之前。仅此,已足以想象他对传统律学的深厚感情,又因此,就更难以想象,是这样一个人成功地领导了一场传统法律向现代法制转型的浩大工程。然而,或许正是这样的经历,才使沈家本对固有法律体系的弊病能够洞察纤毫;或许正是这样的经历,使得他对传统法制的批判在当时极具说服力;也是因为这样的经历,使得由他来领导这场意义深远的法制改革在当时无可争议。但是,沈家本究竟怎样走上改革旧律制定新法的道路的呢?主观的愿望是有的,但是,从《沈家本传》中我们看到,一种历史客观环境对人物的选择,和人物自身的能力与主观愿望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难以分清先后。
  首先,当时可以承担这一改革重任的并非沈家本一人,只是当著名的律学家薛允升、赵舒翘等人皆因种种变故失去了机会,沈家本才成为朝廷的唯一选择。其次,如果沈家本不经历保定那场惨剧,对于旧的制度的改革决心,或许不会有以后那么坚定,又如果,沈家本竟然因此殒命,那么,清末修律的重任又将落在谁人肩上呢?换一个人,改革的结果又将如何呢?最后,正如贺卫方先生的序中提到,如果,沈家本在肩负起修律重任前,不是在官场历练多年,深谙"官场逻辑",那么,仅仅是精通律例又会如何呢?对这些前因后果,《沈家本传》通过具体历史场景的展开,一一作出回答。这样的回答,使得人物不再是某一个点,而是成为了历史过程中的一个因素。而选择传记这种体例来表达思想人物,有效摆脱了试图根据少量的几个著作或论述就对人物作出某种价值判断的局限,也从那种通过某种宣称高于其他标准的标准来对人物思想或行为作出一个所谓的综合评价的套路中超脱出来。
  如何评价一个重要的法律史人物特别是近代人物,是相当困难的。我个人对此只能得出悲观的结论,即这种评价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任何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都是根据当前状况作出的某种判断,并且,这种判断又是依据这一人物对其后或未来的后果抱有某种知悉或期望的情况下发生的。但历史人物对他所处的眼前形势的估计,和对于他的行为未来产生后果的判断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此外,也不能要求一个人去预见他行为的全部未来的后果。而历史评价无非有两种路径,一种是目的论的,即依据人物的主观判断作出评价,一种则是实在论的,即依据行为本身及其后果作出评价。由于目的和后果往往在具体历史环境中是不能形成统一,因此,无论采用目的论还是实在论,都会产生明显的逻辑矛盾。至于历史人物的主观愿望和行为后果的结合也有两种状态,很可能,历史人物的一种判断引起的行为导致与他的预期相反的后果,而这一后果,或许是今天的人们所期许的,或许是今天的人们所遗憾的。也可能出现历史人物的愿望与行为及后果相一致的情况,但是,怎样保证我们的价值判断具有先验的优越性呢?因此,无论出现什么样的状态,都涉及今天人们的价值取向,评价历史人物的复杂性正在于此,对评价的争论经久不息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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