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对维特根斯坦,在个性与思想,生活与哲学的关系方面激起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维特根斯坦没有把他对生活的体验、感受和紧张执着的思考化为一种人生哲学呢?而按他的智力和毅力,他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显然,正是这种思考本身阻止他达到这一点。
他选择哲学,选择认识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为了逃避不幸的生活而去争取幸福和宁静,正如他笔记中写到的∶
"人怎么能完全幸福呢,既然他不能排斥这世界的神秘?
通过认识的生活。……
认识的生活是不管世界的神秘而幸福的生活。"(《一九一四--一九一六年笔记》德英对照本,第81页)
然而,认识并非是去认识至善、认识生命的意义,这些恰恰是神秘而不可认识的。意志的主体是伦理学的承担者,而这个主体、这个我是深深的神秘!善等于神圣,是不可企及的,维特根斯坦说这就是他的道德观的总结。
于是,人生哲学,伦理学是不可能的,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在一九二九--一九三O年间准备的《关于伦理学的一个讲稿》中所阐明的结论。鉴于事实与价值的对立;鉴于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只包含自然的意义,只能表达事实,而伦理却是超自然的,因此∶
"伦理学就它源自想述说有关生活的根本意义、绝对价值的东西而言,决不可能是科学。它说的东西没有给我们的知识增加任何东西。但它是人类心灵中一种我个人不能不深深尊重,不能为了我的生活而嘲笑它的倾向的证书。"(《哲学评论》杂志,一九六五年合订本,第26页)
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只能是致力于去认识事实,去从事逻辑、语言方面的哲学研究了。
他所做的事情说明了他不去做的事情,也说明了他的个性和生活态度。反过来,从的个性和生活中,我们又可以找到对他所做的工作、对他的哲学思想的某些解释。正如他所说∶
"哲学研究--在许多方面与建筑学研究相仿--更是对自我的研究。关于个人的阐释。关于个人看待事物的方法(个人对它们的期望)。
我应该只是一面镜子,因为我的读者可以通过这面镜子看到他思想的全部缺陷,从而借助这个途径将思想端正。"
维特根斯坦就是这样一面镜子。
应当说,哲学不仅有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别,不仅有时代的差别,也还有个性的差别。而个性的差别仅就风格来说,就不仅有严格思辨的,还有浪漫诗意的;具体到文体、形式上,不仅有严谨、系统的论著,还有对话体的、散文体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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