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
刑法是其他金融法律的补充法、保障法
金融
刑法就是指,规定金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保护金融法律关系主体合法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刑法规范 。从广义上讲,金融法不仅仅包括银行法、
证券法、
保险法这些经济民商意义上的法律规范,还包括禁止金融犯罪的刑法规范,即金融
刑法。在系统了解金融
刑法的内容之前,首先应当明确的一个问题是,金融
刑法与作为经济民商法的普通金融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说,该怎样估计金融
刑法在整个金融法中所起的作用呢?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认识:
一种认识是说,金融
刑法与其他金融法各自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分别规制不同的行为。换句话说,两类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在现实中是两种性质上完全不同的事物,金融
刑法与其他金融法之间是并列平行的关系。其实不然。因为从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关系来看,一般违法是犯罪的前身,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换句话说,违法和犯罪是发生在相同社会关系中危害性不同,严重程度不同的两种行为。比如说,持有使用少量假币,只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持有使用大量假币,就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了。所以,一般金融法与金融
刑法之间,存在着某种连续性的联系,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相互平行的部门法。
另一种认识是说,金融
刑法是其他金融法的补充法、保障法。就是说,对同一种危害金融秩序行为的禁止,对同一种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首先应依靠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当这些法律法规不足以制止这些危害行为时,就轮到了金融
刑法的出场。这是因为,
刑法是各种法律中具有最大强制力的法律,是具有最严厉制裁手段的法律。“
刑法在根本上与其说是一种特别法,还不如说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力量。” 也可以说,金融
刑法是保障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得以实施的有力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