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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新秩序与香港

 
  七、香港不受尊重的原因
 
   香港的利益和意见,在国际上不受尊重,基本原因有二:其一当然是香港规模太小,在国际 上无发言权。其二是少数工业国家包办着国际金融的决策权,而它们的切身利益,与全球多 数中小国家或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利益并不一致,有时甚至还互相矛盾。 谈到少数大国包办国际金融事务,应从“五国集团”(G 5)说起。1975年,五大发达国家 (美、英、德、法、日)的财长举行会议,检讨布雷顿森林体制崩溃后的金融改革和全球财 经大事,以后每年照例举行一次。后来,由于意大利和加拿大的抗议,“五国集团”于1986 年邀请他们参加,组成了“七国集团”(G 7)。 “七国集团”的构成很不合理。首先,它们都是富裕的工业化国家,没有一个是发展中国家 。其次,七国之中本已有四个是欧洲国家,而近年来,同处欧洲的俄罗斯也被邀出席七国高 峰会议。此外还有一个所谓“十国集团”(G10),其成员是上述七国加上其他三个欧洲国 家,即荷比卢、瑞典和瑞士。从地理分布的角度而言,“十国集团”比“七国集团”更不合 理,除被认为是“富人俱乐部”外,简直还是“欧洲俱乐部”。 1998年初,美国邀请了22个国家或地区的财长,在华盛顿讨论如何改进国际金融制度,此即 所 谓“二十二国集团”(G22)。后来因加上比利时、荷兰、瑞典、瑞士,又成为“二十六国 集团”(G26)。但它们只是临时性的安排,不能与“七国集团”或“十国集团”这些经常 性和长期性的组织相比,真正决定国际金融事务的大权还操在“七国集团”手中。无论从经 济或地理的观点而言,“七国集团”都缺乏代表性,当然也缺乏公信力,因此就国际金融秩 序的重建而言,“七国集团”可以说是一事无成。而国际货币基金实际上也是由“七国集团 ”所操纵,美国学者艾提耶(W. J. Ethier)在其《现代国际经济》一书中指出,“国际货 币基金往往只是将‘七国集团’或‘十国集团’内定的决策,事后批准执行而已”。 我个人认为,“金融新执行”如果要有公信力,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支持和拥护 ,目前“七国集团”垄断的局面非改变不可。最实际和方便的改革,是先将“七国集团” 扩大为新“十国集团”。新加入的三个成员,应该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即中国 、印度和巴西。 根据世界银行最近公布的世界发展指标,如以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 简 称PPP)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为准绳,则全球十大经济依次是美国、中国、日本、德国、印 度、法国、英国、意大利、巴西和墨西哥(见今年5月8日伦敦《经济学家》报道)。换言之 ,将中国、印度和巴西列入新“十国集团”,是有充分经济根据的。无论从地理上或经济上 看,新“十国集团”都可以初步纠正“七国集团”存在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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