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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哈姆雷特——《公共知识分子》译序

  波斯纳的这几招看起来太“毒”了,本来骂骂人也就算了,而且还要砸人家的饭碗,出人家的丑。显然,这会令左右两翼的公共知识分子——要知道只有著名的、有权威的知识份子才能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呀——都恼羞成怒;的确,是恼和羞成怒。
  反击是肯定的。
  二.
  而且,还很容易反击。
  首先,什么是公共知识分子?甚至什么是“知识分子”?感觉似乎很清楚,但是要说明白,我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奥古斯丁的难题”。甚至只要想一想我们当代中国,界定也已经很成问题了。如果说20年前,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界还比较清楚,那么今天,已经很不清楚了。你既不能用学历[1]来界定,也不能用职业来界定。比方说,20年前,作家和诗人肯定是知识分子,可自打王朔点出“过去有些作家是流氓,如今有些流氓是作家”之后,恐怕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笼统地认为作家诗人都属于知识分子了。又比如说,20年前,大多数人会把许多演员——至少是明星演员——当作知识分子,而今天,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号,娱乐圈人士或演艺界人士,请问谁把赵薇或陆毅当作知识分子呢——尽管他们也大学毕业了。
  这个问题在美国也一样存在。并且由于波斯纳是要做一个经验研究,这个定义还必须操作化。而任何操作定义都不可能令人满意,注定会受到各种批评。波斯纳的做法是首先区分出一些职业行当,具体的操作定义是“媒体提及”(media-mentions)或“网络提及”,也就是各种形式的媒体曝光次数。他利用了各种网络和杂志数据库所提到的人名次数作为测度公共知识分子的基本单位。应当说,这种测度方式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不高兴,那么这就是软肋。
  而且,波斯纳许诺要研究“衰落”,但他只是对当代美国的知识分子(60年代到今天)的一个研究。虽然这里面也有一个时间段,但基本上只能算是一个横断面的研究。这就该受到批评,用法律的话来说,波斯纳没有信守承诺;或者是“说了大话”。
  也许,波斯纳的衰落研究是隐含的:他把从苏格拉底开始的西方(而不是人类)历史上许多著名思想家都带进了他的分析讨论。但这种辩解也大有问题。首先,以这些大思想家作为参照系就令人置疑。即使假定这些人物都可以界定为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也是西方国家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才出现一个的思想家,用他们来对照美国(欧洲)当今(有些已经去世)的数百名教授、学者,显然有点不伦不类。这就如同拿今天的遍地都是的“诗人”同李白、苏东坡比。其次,波斯纳在《超越法律》第二章中就曾引用过塞缪尔·约翰逊的话,大致是,作家活着时以他最差的作品来评价,死后则以他的最好的作品来评价;因此,你用西方当今绝大多数仍然活着的公共知识分子犯的错误(假定确实是错误)在同已故伟大思想家的成就相比,这种对比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是至少应当有所保留,有所警惕。(事实上,波斯纳自己也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他说:“文化悲观主义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喜欢拿昨天的最好同今天的一般比,因为时间会过滤昨天的最糟”)。第三,按照波斯纳的实用主义,作品和思想都要经历时间考验的标准,[iii]因此今天也许为波斯纳认为荒唐的、错误的观点也许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尼采的“上帝死了”在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知识分子看来无疑会是荒唐的,大逆不道的。奥威尔也曾不被广大读者欣赏。因此,除非波斯纳自认为自己已经有了某种客观的标准;他根本无法用他现有的数据和方法证明公共知识分子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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