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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民法学宝殿的敲门砖——读王泽鉴《民法总则》

进入民法学宝殿的敲门砖——读王泽鉴《民法总则》


方志平


【全文】
  台湾民法学大家王泽鉴先生在大陆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界享有盛誉。且大陆民法学生亦大有“言必称王泽鉴”之势,究其本源,盖因王先生之八部头巨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已广相传阅,其善于启发读者法律思维的民法学功底实在令人景仰。不过,《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至八册)虽论述民法学问题极为精致到位,但就民法学功底稍差的读者而言,仍不免发生理解上的困难及体系上的凌乱,致读者要跨入民法学宝殿多生障碍!
  
  令人惊喜的是,随着两岸法学交流工作的不断扩大和加深,王先生的近著《民法丛书》(包括《民法总则》;《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债法原理》第一、第二册;《物权法原理》第一、第二册)已于2001年面向大陆读者以简体版本刊行!该民法系列的出版,意义甚巨:其一,它向我们介绍了有关台湾“民法”的最新修正部分,此值大陆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民法典之际,其可鉴借之意义自不待言;其二,它是王先生极力倡导以“实例教学法”来编写民法教科书的成果,该系列以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来阐述民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笔者主要因后者而感触颇深,故不揣菲薄向广大读者隆重推荐其《民法总则》一书。
  
  一  编写体例
  
  《民法总则》在宏观上的编写体例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诸君。
  
  《民法总则》在微观上的编写体例则采用请求权基础的方法,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其基本路径如下:
  
  举出实例→提出问题→阐释实例所涉及民法学之基本概念和原理→实例解说→体系图示
  
  对于研习民法的读者来说,这个路径的基本义理与常规的学习方式(预习→学习→复习)暗相吻合。将本应由读者自己设计的三个学习阶段规化为一体,为读者省心省事将其遗力去钻研艰涩的理论问题提供精力上的支持。此与一般的民法教科书旨趣大相径庭,令读者不但耳目一新,而且可以从中获得许多法学思考上的乐趣,尤其是在法学思维光芒散发之处,让人屡遇“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事,倍感讶异和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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