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慎选帮助「我们」摸索与思考的明镜:以男性中心的法律体制与女性主义法学的挑战

慎选帮助「我们」摸索与思考的明镜:以男性中心的法律体制与女性主义法学的挑战


刘静怡


【全文】
  
  
  
  
  「法律之前的女性」(Our Lives Before the Law: Constructing a Feminist Jurisprudence)是一本可读性极高的女性主义法学(feminist jurisprudence)论着。我之所以如此严重偏离写作传统和推论顺序地遽下结语,绝不是我天真地认为这本书在美国的女性主义法学论述当中,应该具有经典作品般的地位使然,或者代表自己本身对于本书所呈现的观点全部同意,而是毋宁更隐含有策略性的思考路线在内----我认为对于台湾法律学界相对而言显得过于贫瘠的女性主义法学论述来说,这本译着应该具有某种启蒙与激励作用可言;或者,从个人的阅读摸索经验出发,我甚至奢侈地期待诸如此类的论述,能够充分发挥其激起更多更丰富的跨性别对话的潜力。
  
  
  
  本书作者自陈这本书的诞生,一则出于愤怒,再则出于希望,所以才能另辟蹊径,去检验主流女性主义者在「女性角色」的认知和「自由主义」的倾向双重熏陶下,导致主流女性主义的论述在批判既有法律体制的本质,以及检讨具体公共议题如宪法解释学(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平等权保障(equal protection)和女性生殖自由(freedom of reproduction)等等的论述内涵时,所呈现出来的诸多先天弱点,究竟应该如何克服的结构性问题。作者并且进一步藉此论述在本书后半部完整地发展出作者所谓的后自由主义女性法学(feminist postliberalism)。姑且不论作者在全书中的尝试是否成功,也不管作者不避讳性别对立姿态的论述手法是否值得赞许,这种带有愤怒的希望,在作者深蕴热情的笔调和富含批判的论述下,则是的确足以扎扎实实地带领我们思考「法律」做为一种社会体制,到底如何影响到「我们女性」的生活的问题,同时,帮助我们面对和解读「法律」是以怎样的「男性观点」,定位「我们女性」在法律体制内的抽象形象与具体待遇的议题。或许,正如史丹佛大学法学院的女性主义法学者黛博拉.罗德(Deborah L. Rhode)所形容的,这是本以极富兴味的性别议题做为讨论对象,因而内容极为有趣的女性主义法学论着,作者所提供的是热切而有力的批判,应该能够引起极为广泛的共鸣。至少,对我来说,在翻阅原著的过程中,除了温习反刍书中所检讨的传统法学议论内容外,作者扣紧性别对立关系的分析角度,的确不时为我带来深得我心之感,这样的感受,或许也值得推荐给有心的读者亲自去体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