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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与金融法新观念(三)

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与金融法新观念(三)


慧聪


【全文】
  从日本商业银行的立场来看,对政府向银行注资的法案从理论上是受欢迎的,但是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也不敢轻易地接受政府的注资公款。这是为什么呢?答案是十分明显的:政府注资银行的出发点是鼓励银行向企业贷款,启动国家经济回升,缓解就业问题。而商业银行则不同,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不愿意承担贷款风险,要减少贷款。另外,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时,内部的信息可以不必披露,但是,政府资本进入后,所有的内部信息都要向政府披露,难免有些消极的或不愿曝光的情况,也不得不让政府知晓了。所以,日本政府与商业银行的立场存在着某种内在冲突。
 
  一、银行贷款紧缩,导致企业倒闭增加
 
  日本商业银行向产业界的贷款萎缩,导致日本的金融信用危机,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处在倒闭边缘。在截至1998年9月的前6个月时间里,日本企业对银行的呆账上升到7.93兆日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3.8% 。从1991年到1998年的日本商业银行每年贷款的月平均未收回的贷款变化的幅度是:1991年为6.5,1994年下降为“0”,到了1998年9月下降到-2.7。从1997年4月以来日本企业破产数字是:1997年4月破产企业数是10家,到1998年4月上升到80家,6月为85家,9月为70家。破产企业债务平均额在1997年10月为8千亿日元,1998年9月上升到2.39兆日元。日本的商业银行担心由于呆账太多,达不到国际金融市场要求的资本充足率8%的水平,于是收紧了贷款。
 
  日本商业银行紧缩贷款就等于切断了原来资金已经不足的企业的生命线。银行未偿还的贷款从1997年的513.14兆日元下降到1998年9月的负增长2.7%。日本中央银行从1991年7月开始统计未偿还银行贷款数字以来,1998年9月的数字是有史以来最低的记录,也是连续第九个月的贷款数额下降。
 
  二、法律可以强迫银行接受政府的注资吗?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是否可以强迫银行接受公款的注资”?政府当然可以等待商业银行自愿申请注资,这本来也是自愿的选择。政府旨在稳定金融市场,而商业银行更多的是从本位利益考虑问题。银行家们正在用“狡黠的眼光”观察政府注资公款,迟迟不敢轻易的接受。
 
  第一, 接受政府注资的条件之一就要将本行的财务公开。简而言之,如果政府万一发现银行有违法的行为,行长可就要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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