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批评认为,限制资金来源、施加资金约束的主要动机是使各派政治势力有机会控制或影响 RTC的活动,然而这一掣肘却可能导致RTC的资金严重不足,从而延缓其重组活动的实施。此 外,REFCORP或FFB发行的债券利率高于同期财政部债券水平30个基本点,用此方式为RTC融 资显然不符合成本最小化的要求。
尽管有争议存在,美国政府仍然坚持拒绝承担为RTC全额融资的义务。这样一来,实践中RTC 的资金来源就有四个:财政部拨款、资产出售后的回收价值、托管储蓄机构中的存款以及从 REFCORP或FFB的借款。据统计,自创建时起到1995年的11月,RTC从政府获得的资金净值为1 030亿美元,其中根据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拨款500亿,根据国会1991 、1993年法案拨款约410亿,另外115亿则是向FFB的借款。与此同时,RTC通过资产出售也回 收了约820亿美元的资金。 八、结语
从1989年到1995年底,RTC一共重组了747家储蓄机构。这当中,433家被银行并购,222家被 其他储蓄机构并购,剩余的92家则进行了存款偿付。截止1995年底,RTC通过债权回收和资 产出售,处理资产帐面价值4560亿美元,其中回收了3950亿美元,占到账面价值的87%。至 于具体的回收比率,则因资产性质的不同而各异,如证券的回收比率达到了98%,家庭抵押 贷款为96%,而不动产只有55%。到1995年的11月,RTC手中还持有未售出资产价值约100亿 美元,依照规定其于1996年起转归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管理。
应当说,RTC的实践为消化不良资产、清理破产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然而 在各国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时,有两点必须引起注意:其一,尽管危机中储贷协会所暴露出 的问题十分严重、涉及面非常之广、造成的损失也很大,但它毕竟只是美国庞大金融体系中 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大量的其他金融机构,如众多商业银行,不仅依然运转良好,并且有能 力成为破产储贷协会潜在的或现实的购买者。惟其如此,RTC所策划的清算、重组、资产出 售才有可能得以实现。相反,很难想像,在一个银行体制存在普遍性缺陷或整个金融行业面 临全面危机的环境中,孤立的一家或几家资产重组金融机构能够最终力挽狂澜,即使它们确 被寄予厚望。其二,1989年至1995年,RTC所存续的年代恰是美国经济由弱转强的重要时期 ,堪称生逢其时。这一事实也再次提醒我们,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终究离不开健康的经济基本 面的支持,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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