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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中应跟踪研究的问题

国际金融法中应跟踪研究的问题


吴志攀


【全文】
  我国从1980年第一次引进英国作者菲利浦·伍德的《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专著到今天将近18年了。18年中,国际金融法律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国内的经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对国际金融与法律的研究却与一些国家有了较大的距离。现在,我国不但需要高科技,还需要对世界的金融与法律的发展进行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发展我国的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能力。
 
  我认为,在国际金融法律领域,有许多方面都要做跟踪研究,但是目前首要跟踪研究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二是国际金融交易高科技化对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则的影响。
 
  一、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当今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目的,不单是一个“汇率”、“利率”或“市场监控规则”、或“合同法”,或“国际私法”等的金融与法律等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一个国家中央银行与民间跨国金融机构的关系,还表现为一个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与国际金融交易的关系。因为金融交易的目的虽然是为了盈利,但是,交易的方式上分为“敌意”的交易和“善意”的交易。在交易金额不大的时候,“敌意”性质的交易的破坏性不大,但是,当交易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时,它对一国的经济的破坏作用是相当大的,破坏后果不亚于战争,可见,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的安全是密切关联性。
 
  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研究,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观察,其必要性可以从最近的亚洲金融危机来得到印证。1997年9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尔在香港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发表了演说,题为“亚洲的机遇”〔1〕。他在演说中指出:货币买卖是没有必要的,是不是生产力和不道德的,是应该禁止的,并使之成为非法。我们不需要货币交易。他还说,“买卖货币用于支付国家贸易是正常的,但将货币单纯作为商品来买卖则是不可以接受的。国际上货币买卖的交易额比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多了20倍,但有关交易既没有创造就业机会也没有让一般老百姓享用到什么产品或服务,真正获利的只是外汇炒家,他们一年的平均回报率高达35%。而且,无论指数升降,这些足以通过巨额买卖影响汇率的炒家都是稳操胜券,而他是通过使穷人变得更穷而获取盈利的。”马哈迪尔总理说“最近外汇投机者对马来西亚货币的打击使我们的经济倒退了10年,这是对马来西亚市场的强暴。”最后,马哈迪尔总理说“民选政府有权控管市场,因为如果做得不好,选民将会让政府下台。但是,它们却没有办法赶走外来的金融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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