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二)
郭雳
【全文】
三、干预措施
如前所述,从1989年开始,储蓄机构监管局(OTS)取代原先的联邦住宅贷款银行委 员会(F HLBB),成为联邦与州各级储贷协会及其持股公司的主要监管者。OTS负责考察评估储贷协 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其认为必要时向RTC提出开展干预行动的建议。
对于出现问题的储贷协会,RTC所采取的干预措施主要分为两类:援助(Assistance)和重 组(Resolution)。
RTC的援助行动通过一项名为“储蓄机构公开救助”(OTA)的计划实施,主要以注 入现金的 方式帮助储贷协会摆脱困境,当然前提必须是有充分证据表明:援助将使其重获长期持续经 营的能力,并有助于成本的节约。
虽然实施OTA计划有时确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其两项负面效应却常为人所诟病。其一是 “道德风险”的产生,当储贷协会的股东和管理者事先知道,如遇麻烦会得到政府的援助,就很可能丧失应有的审慎态度,对维持自身的清偿性缺乏足够的动力。其二是对有 效竞争的 破坏,OTA的注资实质上是一种补贴,它使接受救助的问题储贷协会实际上获得了融资上的 优势,对经营良好的同业来说,这是极不公平的。鉴于此,RTC并不热衷于采取援助行动 ,事实上也从未参与过OTA计划。
相比之下,重组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大致来说可以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即刻清算或出售(Immediate Liquidation or Immediate Sale)。
清算时,储贷协会吸收的存款可能得到立即偿付,也可能被移转到其他的金融机构。对于前 者中属于存款保险范畴的,RTC直接进行偿付,同时保留该储贷协会的所有资产。存款移转 的,则由接受者在自己的账簿上相应地开立新的账户,条件是它有权就增加的额外成本和费 用从RTC处获得现金补偿。
出售时,根据合同的不同约定,买方或者承担全部的存款负债,或者仅对其中已保险的部分 负责;同时它取得该储贷协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至于未列入交易范围的资产,则由RTC托 管并伺机出售。
(二)托管(Conservatorship)。
处于托管状态的储贷协会可以获得继续经营所需的资金,但须由RTC任命的人员进行 管理。 在此过程中,减小风险暴露、审慎查核资产的各项措施将被采取,销售程序也同时启动。需 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资产或负债管理行动都要受到RTC严格的规则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