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普通权力和责任
(A)除在本法规定和合伙协议规定之外,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拥有普通合伙中合伙人的权力和权利及其限制。
(B)除本法规定之外,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对该合伙以外的人和其他合伙人有与不存在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相同的义务。除本法或合伙协议规定之外,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对该合伙和其他合伙人具有在没有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义务。404〓普通合伙人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向合伙出资并分享有限合伙的利润和损失并可作普通合作人从有限合伙中得到分配。普通合伙人亦可以象有限合伙人那样出资并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分享利润、损失和分配。一个既是普通合伙人又是有限合伙人的人拥有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权力及限制和义务,并且除了合伙协议规定以外,亦有按照他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参与事务的程度拥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力和限制。
405〓表决
合伙协议可以给予所有或某些特定的普通合伙人在任何事情上独立地或与所有某一类有限合伙人一起表决(在每份出资或任何其他基础上)的权利
第五条〓财务
501〓出资的形式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现金、财产、提供的服务,或本票或为缴纳现金、财产或提供服务而承担的其他义务。
502〓出资的责任
(A)除非有限合伙人书面签字,否则一个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投资的承诺没有效力; (B)除了本协议规定以外,即使其由于死亡,无能力,或任何其他原因,合伙人有义务向有限合伙履行缴纳现金、财产或劳务出资的任何有效承诺。如果合伙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财产或劳务出资,他有义务依有限合伙的优先权,如按105条要求保存的合伙记录中阐明的,按相同的价值以现金履行尚未完成的出资。
(C)除非合伙协议有另外的规定,合伙人缴纳出资义务或返还已被支付的金钱或财产及返还违反本法的分配的义务可以因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而了结。尽管有这种了结,对有限合伙提供信贷或其他基于信任所为行为的债权人就该义务在合伙人签署反映其义务的书面文件以后,及在反映该了结的内容修改或删除以前,可以强制原来义务的履行。
503〓利润和损失的共享
有限合伙的利润和损失应按合伙协议的书面规定的方式在合伙人中进行分配。如果合伙人协议没有这样的书面规定,该分配应按照105条所要求的合伙记录中所叙述的,以每个合伙人所缴纳出资为基础进行分配。
504〓分配的共享
有限合伙现金或其他财产的分配应按合伙协议书面规定的方式在合伙人及合伙人等级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合伙协议没有这样的书面规定,应按照105条所要求的合伙记录的叙述以每个合伙人向合伙缴纳的并没有返还的出资价值为基础分配于合伙人。
第六条〓〓分配和撤资*
除本条规定以外,合伙人有权在其从有限合伙撤资以前和由于合伙协议规定的特定事件发生致使合伙解散和歇业以前从合伙得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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