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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中的无国籍问题

香港居民中的无国籍问题


饶戈平


【全文】
  《中外法学》
 
  1996年第1期(总第43期)
 
  香港居民中的无国籍问题
 
  饶戈平
 
  香港一向为中国领土。由于英国150多年的殖民统治,由于香港本身国际都市化程度的加深,香港居民的国籍问题远较一般国家和地区复杂。这种情况将随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重大变化而更显突出。对香港居民而言,国籍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而处理得当与否也直接影响到香港的稳定繁荣,因此大有细加研究、妥善处理的必要。鉴于这一问题涉及面甚广,实践性、学术性都很强,非一两篇文章能够全面讨论清楚,这里仅就其中的一个较小层面--香港居民中的无国籍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收抛砖引玉之效。
 
  一、香港“英国属土公民”与中国国籍
 
  据香港官方统计,迄止1994年年底,香港人口约为六百一十五万,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属中国血统。〔1〕他们中的多数在香港出生,为香港本土人士;少数是从中国内地迁居香港的,其连续住满七年者,获得永久居留权,未满七年的则为香港临时居民。此外,还有少数非华裔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来不承认强行割让香港岛、九龙及租借新界的三个不平等条约,相反,一再声明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始终坚持对香港的主权。在中国政府看来,在过去的150多年中香港虽未处于中国的有效的管治之下,但香港同胞并未因此自动失去其中国国籍。而在香港回归祖国后,他们更是理所当然地具有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关于不承认双重国籍及关于国籍丧失的规定,凡未经正式申请并获准退出中国国籍者,或不属于定居国外,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或不属于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者,原来是中国国籍的人士,均仍然保持其中国国籍。〔2〕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该国籍法1997年后同样适用于香港。因此,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方备忘录中申明,“所有香港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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