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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驰名商标与非驰名商标之不同

试论驰名商标与非驰名商标之不同


刘淼


【全文】
  
  试论驰名商标与非驰名商标之不同
  ——兼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昔日不怎么被人重视的商标,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从商家到普通的消费者,商标意识越来越强。而驰名商标更是企业竞相追求的极致,是优质优服的代名词,是各国商标立法的重头戏,也是商标大战的焦点。可以说,几乎所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商标都饱受过或正在体验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扰。而作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也是最后底牌的法律在这方面又做了什么呢?下面本文拟从国际、国内立法对驰名商标与非驰名商标的认定、价值判断、保护措施等方面来阐述这方面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在商品经济中,商标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论驰名商标还是非驰名商标,均具有下述几个一般性功能:
  1.认知功能,又称区别或识别功能。这一功能可以使消费者在众多的同类竞争的商品或服务中作出消费抉择。
  2.品质保证功能,又称质量或担保功能。它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在保证一定的高质量的意义上说的,而是指品质的同一性,即一定的或一致的质量水平或质量标准。品质的同一性正是商标信誉建立的基础。这既体现了商标所有者的利益,又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3.广告功能,这一功能是与前面两个功能尤其是品质保证功能相联系,商标是一种典型而又有效的广告工具。消费者通过特定的商标了解、特定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凭借商标来刺激并维持消费需求,具有潜在的促销功能,它诱发消费者再次消费同一品牌的商品 。
  商标之所以有如上功能,源于它本身具有的经济价值,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既取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商标对于企业的生产及消费者选购商品开展市场竞争、开拓国际市场有着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创立商标信誉,以此开拓市场、占有市场、参与竞争。商品质量是商品信誉的物质基础,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诸因素的竞争,而品种、质量、价格等信誉则靠商标作载体传送给消费者和用户。从这个意义上来论,商标是代表商品一定质量的标志。企业使用商标,就等于在商品质量保证书上签个字,通过商标,对商品的质量向消费者负责,接受社会监督,这可以增强企业的责任心,保证和提高商品质量。由于品牌商标来之不易,它必然促使企业更加努力的向社会输出更高信誉、更好质量的服务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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