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隐藏。正因为国际经济法的规范都十分切入国际经济交往的现实,具有经济性,与
宪法、
刑法这种较为直接体现价值的规范比较起来,价值取向并不明显;所以,其价值何在,绝不浮在表面上,需要深入到法律条文的背后去进行钩玄。
2.价值多元。国际经济法并不是由一个统一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所以,不论是其中的国际法规范还是国内法规范都体现了互相矛盾、参差不齐的各种价值追求。我们很难总结出某一规范是所有的国际经济法规范的价值取向,却经常能够看到某种价值有些经济利益集团是支持的,另外一些经济利益集团却漠然置之或直接反对,这些态度都会以各种形式体现在法规范中。这样一来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就变得十分的艰涩,并且往往得不出什么结果。
(三)价值研究对国际经济法的推动作用
我们相信,对任何一门法律都可以采用价值分析的方法进行判断,通过价值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为现存的法律秩序的评价和批判提供一套准则,另一方面也能为未来的社会提供一种法的理想并以此作为引导人们走向未来的价值目标。 同样,进行法律的价值分析也是一种对国际经济法进行整体把握和评判的方法。对于国际经济法价值的探讨,可以使我们超越单纯对于规则的阐释性研究、对于事实进行实证分析的境界,而深入考虑法律深层的价值以及对于法律体系的评价从更高的基点去俯视国际经济法的规范和体系,提供一套判断的标准。也就是站在国际经济法的圈子之外去把握它的庐山真面目,进而更加全面和彻底的认识国际经济法,得出其现状如何、未来应当如何发展的结论,认识到国际经济法在实现国际新秩序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唯有通过这样的分析和研究,国际经济法才能不断的反思、扬弃、更新、发展,其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才能符合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
三、国际经济法的一般价值
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既是多元的、也是多层次的。国际经济法学作为整个法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国际经济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其价值体系的构建当然并不背离法的一般价值。前文已述,现代公认的法的共同价值包括公平、效率、正义、秩序,这些价值在国际经济法中均有体现。为了体现这些价值,国际经济法具有自身的调整角度和调整范围,采用了其自身的规则模式和运作机制,给这些价值带来了一些特定的含义。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一)国际经济法的自由价值
1、国际经济法中自由的含义。自由是人类所向往的一种美好目标,也成为法律的基本价值。在国际经济法领域,自由主要指国家赋予私人的从事交易行为的自由,同时也包括国家本身的经济自由。具体包含:
(1)国家制定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自由,
(2)国家对涉及本国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控的自由。拥有主权的国家在现代已不再是自由市场经济时期的“看门人”的地位,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外国家经常采用“看得见的手”开维护本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国家对涉外经济法律关系进行监督的自由是健康、发展的市场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一点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表现,是国际经济法要维护的重要价值。
(3)国家赋予交易者进行交易活动的自由,跨国经济活动的自由从来就是主要由商人完成的。他们在谋求本身利润的同时,推动了生产国有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市场国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保护和推进这种自由是保障国际经济关系持续、协调发展的核心。
(4)经济因素得到国家允许实现跨越国境的流动的自由。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经济”的落脚点在与物质利益。所以国际经济法不仅要赋予交易者进行活动的资格,不仅要为交易活动设定规则,更重要的是应当允许物质利益的跨国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