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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方法的突破及各种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

法学研究方法的突破及各种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


李翠颖


【全文】
  法学研究方法的突破及各种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
  ——析《中国社会对沉默权的容忍度有多大——“沉默权在中国”调研报告》
  李 翠 颖
  (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引子:综观法学刊物上发表的绝大多数文章,不难发现其多是侧重于理论分析与研究,最多也是案例分析,极少有从具体实践中发掘问题的。可我认为,法学研究应当是源于实践并终于实践的,只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发掘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而这也正是我选择《中国社会对沉默权的容忍度有多大——“沉默权在中国”调研报告》一文作为分析范本的根本原因。因为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对法学问题进行探讨是法学研究方法的一大突破,也是一种值得大力提倡的务实的研究方法。此外,该范本的另一特点是其综合运用了社会科学及法学的诸种研究方法,颇具研究价值。
  《中国社会对沉默权的容忍度有多大——“沉默权在中国”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一文最大的特色就是其创新性,它以“沉默权在中国”为研究课题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研,通过对公安人员、检察人员、法官、律师、教学科研人员和普通居民这六个视角的考察,确保了调研结果的可信度与说服力。此外,文章各个部分的设计与衔接均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尤其是最后作者在调研的基础上为中国沉默权的规则提出了一套设计方案更是体现了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颇具借鉴意义。下文就对《调研报告》一文所综合使用的各种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评述。
  一、社会调查法
  这是《调研报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对法学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突破。《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访问调查
  访问调查的主要优点是灵活方便弹性大,可适用于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调研报告》一文采用无结构式访问调查中的重点访问与深度访问的方式,主要对30余位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这些受访对象的资格一般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对沉默权有所了解的公检法司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但《调研报告》在采用访问调查方式的时候,在其对调查结果的评述中并未将被“深度访问”的对象的意见单列出来,更没有对在进行深度访问过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设计的问题之外的新信息新收获在文章中予以阐述。因为不论调查者的思维有多缜密,在与受访者面对面的访问调查中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获,若能将这些收获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将会使文章内容更丰富也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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