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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对存款收费的法律思考——上海储户状告花旗银行的启示

  其二,利率发展的趋势要求银行拓展收费的空间。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家连续7次下调利率,使得银行息差大幅收窄,利息收入相对减少,难以通过利差收入补贴其他服务成本;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银行传统的存款和结算业务虽然在不断发展,但利差也在不断缩小、利润也在不断下降。将来利率市场化势在必行,利率放开只是个时间问题,银行将面临着更加巨大的竞争压力,必须通过成本核算,向客户收取适当的服务费。
  其三,银行对服务收费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存款收费也不足为奇。有关资料表明,境外银行收费业务带来的利润占到整个银行利润的40%以上,而我国的银行界却仅在5-10%左右,一些内陆省份只有2%左右,与境外银行相比差距甚大。各国银行业经营发展目标已从资产规模为主导经营发展模式,转为凭借银行技术、信息、知识、网络、信誉等优势,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费用以提高收益率的模式。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实践来看,银行服务收费已经在加拿大、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形成惯例。典型的活期存款,银行既不向客户支付利息,也不向客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实质是银行应向客户收取的结算费用和银行应向客户支付的利息相互抵销;除此以外,也有银行按存款额向客户收取存款保管费。中国已经加入WTO,既然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办外汇业务,就应当允许外资按照国际惯例收费,这是中国入世应尽的义务。
  其四,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呼唤银行对小额存款收费。在银行业的运营中,存在着一个“二八定律”,其含义是银行80%的效益是由20%的客户创造的。银行通过收费杠杆减少部分低质客户,将注意力对准那些创造了80%效益的20%的客户,能够节省有限的银行资源,更好更集中地为优质客户服务,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事实上,我国银行的监管机构对银行的收费问题已经表明其态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前不久在一次有各家商业银行行长参加的座谈会上,强调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加手续费收入在银行利润构成中所占比例。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在对商业银行开办收费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初步列出了14项必须报批业务。这14项报批业务,充分表达了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展收费业务的支持态度。
  第四,银行对存款收费,并日益拓展服务收费空间,对国内银行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银行实施收费服务,将会对行业竞争态势产生显著影响。一些大银行凭借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实行服务收费后,银行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深入和激烈,一些中小银行将会以不收费用为手段,吸引一批小客户。小客户的存款也会因此由大银行转向不收费的小银行,触发存款在银行之间流动,使大、小银行之间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例如,香港在去年4月利率放开导致汇丰银行、中银集团、渣打银行等大银行掀起收费热潮之后,中小银行则纷纷敞开怀抱欢迎中小储蓄客户:大新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工银亚洲等中小银行都明确表示不会对存款收费,而且纷纷承诺将给予中小客户一定优惠,例如:中信嘉华银行对新开储蓄存款账户提供100港元的回赠;大新银行提供20次免费服务;工银亚洲于4月2日宣布服务收费将维持到2001年9月30日,并对在2001年4月9日-6月30日开立综合账户的客户给予一系列优惠,并且宣布将对存款额小于1000港币的存款不支付利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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