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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发展看犯罪增长

  但同时,犯罪率的这种上升不是如前所述简单的“正比论”,我们也应看到,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产生的正、负效应是同时存在的,因此经济发展对犯罪的作用是二元的,不确定的,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相伴随的既可能是犯罪增多,也可能是犯罪减少。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正、负效应交互作用的结果,是两种作用力的合力。如果市场经济对社会稳定的正笑盈盈超过负效应,那么,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将是犯罪减少,而不是犯罪增多。
  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 减少犯罪的主要方式即是使正效应超过负效应,而这种遏制方式,不仅要从经济体制的完善入手,而且要从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等各个角度进行考虑。
  首先,提高政治的核心即权力关系制度化的程度。因为权力关系制度化程度越高,权力关系中人与人之间就越平等。这种平等主要体现在制度、规范、准则对人的强制和人对制度、规范、准则的服从,而非人与人的强制与服从。这项实践具有广泛的基础:一是社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促进了社会的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根本法律制度的建立,权力刑事过程中各种非制度化因素的淡化,是人们更多的尊重法律;二是由于政府采取有了的措施严厉打击利用权力关系中的优势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使广大的权利服从者更加笃信权力公共运用中的正效应;三是各种权利之间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提高了权力运行的技术水平。
  其次,提高经济关系民主化的程度。即在经济物质利益关系中,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占有掌握有效的社会资源,诸如权利、金钱、声望、文化、道德等,因为民主化的经济关系体现着最根本的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化程度。当然,这种民主化,并不意味着绝对平等,它只是一种结构平等,并不排斥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获得经济优势,从而减少犯罪率。
  最后,现代化的推进,必然伴随着文化的现代化,一个成熟的社会结构的演进必然是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的同步进行。从塑现代文明观念、吸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文化观念彻底改革和恢复理性的基础上克服观念崇拜,是全面控制犯罪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出社会在自身的无序和混乱中消耗其能量的状态的一盏明灯。
  
  参考书目:
  《罪之鉴》,肖剑鸣、皮艺军,群众出版社,2000年
  《犯罪学—历史、现状、未来》,康树华,群众出版社,1998年
  《试析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对社会犯罪问题的影响》,李文瑾,《青少年犯罪研究》,1990年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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