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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从自然

  1、理性非人之先验所有。在人类相当长的一段进化过程中,理性对人而言是一种奢侈品。当生存还是第一要务时,人类仅仅遵循在的本能——噬在异养。为保全自己,人类追逐、猎杀一切可摄之物——包括人类自身。此时,所谓的理性只能说处于有待萌发阶段。
  2、大脑的进化使理性成为可能。恶劣的环境、艰苦的生存竞争使生物们有所分化。当蛇类选择了越来越毒的汁液为防身利器,猎豹选择了发达的肌肉和锋锐的牙齿,鲸选择了越来越大的形体时,人类选择了向发达的大脑方向进化(当然,以上选择并非生物自愿和自觉的)。作为大脑思维功能之一的理性亦随着大脑的进化而得以发展。当第一个原始人仰望苍天,大声呼喊“我是谁?”的时候,理性诞生了。
  3、理性是痛苦的经验总结。 理性的发展程度是和人类的苦难成正比的。每一次杀戮、战争、死亡都让人类从鲜血中,从灭绝的边缘进行总结。同类相食,满足了人类摄养的需要和吃肉的快感,但族人的减少和下一个可能是自己的恐惧,让人明白了同类不可相食。族人群居滥交,近亲繁殖的恶果,让人类懂得了“同姓为婚,其生不藩”的道理。无谓的流血、战争让人类明白了安全、和平的可贵。可以说,理性是与灾难并生的姊妹花。正是在人类的跌跌撞撞、摸爬滚打之中,理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可以说,理性是在人类与自然之法的对抗中发展起来,本身亦是对自然之法的一种反映。
  4、理性是超越。理性并不仅限于消极的反映和总结,它可以超越时间、地域的限制,作到“抚四海于须臾,观古今于一瞬” (注2)。它可以透过纷繁的现象发掘事物的内在规律。它是人类探索自然法则的利器。我们应该庆幸理性的存在,正是用理性来对抗赤裸裸的恶,人类才得以保全、发展自己。
  现在,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法是什么?
  
  法即自然之法,是宇宙间全部有序规则的总称。千百年来,人类总有一种共同的感觉,仿佛有一张无形的巨手在操纵人的“命运”,以至人类在意识中创造了各式各样的超自然的神明来进行解释。实际上,这正是自然之法作用于人类的表现之一。千百年来,人类一直认为“法” 是人的独创,甚至为其达到相当的完备程度而沾沾自喜。但实际上,这种人在法(为区别起见)从未超脱自然之法的范围,而某些与自然之法相悖的部分,恰好暴露出人类认知能力的缺陷,是对法的玷污,其结果也必然导致某种灾难。千百年来,无数的先哲、智者试图破解“法是什么”之迷,不幸都为人定法的藩篱所囿,将人在法等同于法,得出了非真的结论。可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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