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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从自然

法从自然


柳溪桥


【全文】
       法从自然
  
  法是什么?这是一个争论千古的话题,一个古老而崭新的命题。无数的先哲、智者试图解答,并创立了林林种种的学派。但可惜的是没有一种学说能让公众诚心信服。原因何在——太多人就法而论法,只执着于研究、解释法在时空某一点上的表象、特征,而痛失对全局的把握。
  要透彻的分析一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先跳出去,远离它,再一步步的走近,深入剖析、研究……
  因此,为回答法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最好先将眼前的一切“归零”,回到宇宙的体、本体——空、无。体是变相前的混元、它无所不在,无处不在、无时无空、无形无质。体看似空空荡荡、寂静永恒,其实是“波涛暗涌”、能量无穷(此处仅为比喻),因为体中含相,也即是构成“在”、“存”、“用”的各种相素。相的同构、聚合形成了“在”、“用”。“在”使世界呈现出了多样性,“在”的一小部分即可感知的部分,形成了我们所熟悉的夸克、原子、分子乃至生物、星球——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世界。
  参与在的同构的各种相素中,有一种相对我们的研究有特别的意义,既法相。它是诸相构在的内在规则,法相决定了此在而非彼在,使在独一无二。
  简而言之,相聚而生在,在散而为相。体不因在而存,亦不因在散而亡。与体向比,各种在只是暂且、幻象而已。
  在要维持自身,要不断的摄取其养资源——相。即以相养在。宇宙的运动导致在中部分相的流失,必须予以补充。而相同构在数目的多寡、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在具有不同的量级(因为某些相也意味着能量)。一般来讲,量级小者易自养,即直接摄相;量级大者要靠异养,即通过捕噬量级小之他在,摄其所需之相。由此,以相养在,转化为以在养在。
  在追逐相,在又捕噬在,推动了世界的运动。这种摄相、自养、异养,既是宇宙运动的结果,又成为动力源,进一步推进运动。结果宇宙于在生在灭之中生生不息、绚丽多姿、幻化无穷……虽然,这种生灭看似随机、偶然、混乱,但实际上是受内在机制制约,是“秩序井然”的。
  1、为自保,在有无限摄取、极力膨胀自我的内在要求。但在的摄取绝不是无止境的。同构在的法相决定了其相素的数量、结构。突破了法相的限制,此在已非自身,转而化为彼在。
  2、诸在平等。每一个具体的在都平等的追求保持自我,实现自我以及摄相的权利。并没有一种在出现的目的是为了异养他在。
  3、摄相有序,有利原则。在的摄相或捕他在异养不是随意的,它只摄取为其生存所必须的相。在异养在,被噬的在实际上内含噬者所需的相素。由法相制约,摄非己所需的相是无意义的,也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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