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宪法---也谈宪法的产生
段菲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98本
【全文】
古老的
宪法
----也谈
宪法的产生
段菲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98本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曾几何时,人们的目光不再那么的关注
宪法,而是转向追逐各部门法,使得
宪法的重要性和受关注之间的正比关系失衡了,借用一个可能不太适当的比喻,正如人们惊叹于有才干的人成就的杰出的事业时,很少有把目光投向在那人成长过程中对其心性的培养付出辛劳的母亲,一定程度上说,没有母亲的付出又怎么有儿女的收获,没有
宪法这一根基的完善和发展,又怎么有各部门法的繁荣呢?伟大的母亲应理所当然地站在聚光灯下。
在这我想谈谈自己对
宪法的产生这个问题的一点看法,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
宪法界都存在两种观点,其一认为
宪法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或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另一种观点是,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就我国学者而言主要采第二种观点。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
宪法”这个概念,如果在这个关键的概念问题上是相异的话,那由此得出来的结论就是没有比较意义的,或者说应该采取比较特殊的比较方法,这就好象两队人马在作战,表面看起来是冲突的,但由于对战场的理解不同或说是定义不同,而在一条宽广的大河两岸射箭一样,我们可能很难说他们在这一刻,这一地点是处于交战的状态。或者借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句话,其实两个人说的都合理,但因为这两个理实际上并不是同一个理,只是具有同一的外貌而已,所以我们也就不能说谁的更有理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