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成因及对策
蔡俊彬
【全文】
浅析假冒伪劣商品泛滥
的成因及对策
[主要内容]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腐蚀科学的创新意识,违背民事活动中“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任其泛滥,我国加入WTO后,经济活动将陷于不利局面。
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打假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把希望寄托在生产者、销售者在道义的自律上。生产者、销售者扣除罚款后,还有巨大利润率是造假销假泛滥的原因,目前售假公开化。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防假的积极作用;改革打假体制,把目前的行政执法改为“检控制”;把以行政处罚为主的执法体制改为以刑事处罚为主的执法体制,赋予打假机关一部分侦查权、搜查权、停止支付权等与其职能相适用的强制措施;重奖举报者。
假冒伪劣商品,人们深受其害。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打假扫劣,一直常抓不懈,但屡禁不绝,已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基层执法实践对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原因、治理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 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及目前的状况
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的危害,人们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及财产安全,或对人体健康、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存在潜在危险,使人们感到自己致身于一个不安全舒畅的社会环境,这是感性认识;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形成、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公平竞争,各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行为,正是我们的政策努力培育的,所以,在我国的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初级阶段,假冒伪劣商品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危害尤为严重;由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取得巨额利润,投入少,见效快,导致人们的不思进取的思想,使人们不尊重严肃的科学精神,不尊重知识产权,使民族出现创造力自闭症,缺乏科学的创新意识,在投资时发生短视行为,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国际上公认的民事活动的最高准则之一是“诚实信用”它要求市场交易行为不应该在品质上、形式上存在令人误解的虚假欺诈行为(在形式上不存在虚假表示,在实质上不存在欺诈行为)。假冒伪劣商品,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重大挑战。在国际上,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我们民族很不良的影响,它已严重破坏中华民族在世界各地的信誉。WTO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求各会员国之间的经济活动法规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将大大增强,我国的打假任务将更加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