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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法律观及法治思想研究

  在法家看来,法的公正性还表现在其权威性。韩非认为“法不两适”,法律决不可以偏袒的,决不可以存在一法两制,一律两罚的现象。法的公正性无法兑现,那么其权威性必定荡然无存,法律是治理国家的规矩,本身就应当毫无偏颇。“法令者,君臣所共守也”。法家主张“壹刑”,就是要求刑律同一,即贵族和庶民平等适用法律,因而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在法家看来,之所以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乱法”现象,必定是因为上层官员不守法,因而提出“不阿贵”的强硬口号。如果上层社会犯法得以宽纵的话,那么,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就无从提起。韩非认为,首先国君必须遵守法令,君主是国家的权威性和法律的象征,如果国君自己朝令夕改,不能为臣民树立榜样的话,那么法律就会形同一纸空文。其次是官员必须遵守法令,“刑过不避大臣 ”。君王只有一人,守法很容易办到,而官员却有一大批,并且联系着君与民。官吏是否守法,老百姓一眼就会看见,因而决不能迁就。
  而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主张少数贵族官僚享有特权,可以逃避刑法;而法家则针锋相对,主张“刑无等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能够鲜明地提出这种主张,已经实属不易,而商鞅则严格地将其付诸实施,据记载,秦太子师傅公孙贾,公子虞二人因反对变法而遭到刑劓、刖的酷刑,这种史无前例的做法,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二)势:君王之权也。
  韩非认为,势是推进法与术的前提,又是推行法与术的目的所在。“势者,胜众之资也,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势就是权力,正因为君王有势,才可以推行法令,而推行法令的目的恰恰是强化了君王的权利,这是辩证统一的。
  势就是权,权即在军事上,经济上的指挥力和权威性。浮于社会生活的顶端,君王之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靠得就是权;君王对臣民有“生杀予夺”的地位,靠的也是权。权是君王位置之根本,必须紧紧地将权力集中于自己的手中,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法令统一。
  权就是力。判断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并非是看这个君王有多大威望和多美的德行,而是看这个君王拥有多么强硬的国家暴力机器。君王对内镇压臣民反抗,推行法令;对外征讨诸候,扩张侵略,靠的就是他的军队,而古代的“千乘万骑”本身就是国力的一个直接标志。
  韩非崇势,反对德治,韩非认为君王之所以治天下,就是因为他拥有势,而并非有德,“贤人而屈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高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智未足于服众,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也”。在韩非看来,人都是兽性的,根本不会懂得道德,只认识权力。社会上谁统治谁,不是看谁的品德、才能、而是看谁的权势,国君未必是圣人,但是圣人必须服从于国君,这是因为权势在起作用。圣人老百姓教化,老百姓不答理,就是尧也毫无办法。而君王颁布法令,人人都会遵守。由此可见,有德之人未必能统治天下,而掌握权势的君王却可以让圣人低头。孔子被尊为千秋圣人,而他的随从至多也不过七十多人,遇到像卫国这样小国的国君也可以欺负他。可见德对于法令的推行并没有什么威慑力,只有权力才可以“令则行,禁则止”。
  法家这种“崇势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由于中华民族历来的宗教意识淡泊,而热衷于对尧、禹这样的英雄崇拜,这种心理稍加引导,就会转向权力崇拜。韩非的“以吏为师”的权势论使得民众在权力,或者说在官府面前忍气吞声,大大削弱了中国百姓的民权思想。法家思想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这种直接、间接的渗透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韩非的权势论极力反对多极化的权力中心,鼓吹中央集权制。法家坚信权力是中央政府高度统一的,是不可分割的,决不允许有诸侯的分权。国家的权力应当集中于中央,中央的权力应当集中于皇帝一人,最美妙的统一就是独裁专政。这样才能缔造出高效率的政府,“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一车不能两驾,一家不能二主,否则子女无所适从,独裁制就是扩大了的家长制,一个国家决不可能有两个君主,否则政权就会大乱。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
  权力的集中制还必须归纳于专制制。“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君主必须把中央权力集于一身,决不能将“国之利器”示于人。君王的权力不能下放于臣下,下放一次,祸害就会一百次。开一次先例,后患无穷。君主必须独裁,牢牢地控制权力,来不得半点马虎。君王高瞻远瞩、洞案秋毫、铁腕治国,敢于排斥众议,独断专行。如果一事听于臣,以后会事事听于臣,就会被臣下牵着鼻子走,这样的君王也是长不了的。
  韩非的君王本位论,国就是君,君就是国,“朕即国家”。 在封建社会中,所谓的盛世时代必定出于强权,而强权却未必导致盛世,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权势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这种问题应当探讨。
  (三)术:潜御群臣之法
  韩非虽极力推崇君主专制独裁,但他自己也明白,国家之大,并非一个君王所能亲自管理得了的,这就需要管理好一批能臣,依靠他们来治国平天下,韩非继承了申不害的术,并加以修正,作为君王的“南面之术”。
  术是法家思想中最不能公之于众的东西。“术者,藏于之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术就是君王用来考察、监视、驾驭臣下的一种秘密武器,由于韩非的性本恶论认为君臣之间的关系是明争暗斗的,因而韩非为君王设计的这幅蓝图,与其是一种办法,不如说是一种阴谋。
  术的最大特征就是不公开性,“法必欲显,而术不欲见”。术本身就是君王对付臣下的一种阴谋。如果说法的公开可以产生对臣民的威慑,那术的隐藏本身就是对臣下的一种威慑。
  术的根本就在于“君道无为,君道有为”。“君道无为”要求君王必须深藏不露,显示出高深莫测的状态。首先管好自己的“唇乎,齿乎”,决不能暴露自己的意思意图,不能让臣下窥探出自己的心迹,从而杜绝君王被臣下所欺骗。君王如果喜怒不形于色,那么臣下就不会见风使舵地投其所好,有利于君王摸清臣下的意图。另外,君王的无为并非指君王无所事事,而是要求君王从一线工作抽身,不做具体工作,只负责伺探臣下,“以虚制实,以阴制阳。”君主应当“以不知为道,以奈何为宝”,切忌争强好性,否则会使“主劳臣逸”,被臣下所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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