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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微软反垄断案对IT业的省思

美国微软反垄断案对IT业的省思


郭懿美


【全文】
  一、美国微软反垄断案情发展纪要
  自19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针对微软利用Window95的授权契约,要求个人计算机制造厂商必须附加安装微软的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作为微软继续供应Windows95条件。司法部为此向哥伦比亚特区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ivil action),要求微软停止搭售(tying)浏览器的行为,否则将每天处以100万美金的罚锾,引发近年来美国最激烈的反托拉斯法攻战。不论是地方法院公布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禁止微软在Windows95的授权条件中加入搭售Internet Explorer的条款;司法部与二十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检察官也共同对微软提起反托拉斯诉讼。微软也开始展开反击,申请法院禁止专家为本案作证、与司法部达成部份和解等,微软的反托拉斯案情发展可说令人目不暇给。
  1999年11月6日美国地院法官Thomas Penfield Jackson公布了在司法部和19州控告微软垄断的案件中,发布的事实认定书(Finding of facts)。这份207页的文件指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微软垄断市场,伤害竞争对手,它利用其庞大的市场优势力量及巨额利润,破坏其它公司推出创新产品与微软的核心产品进行竞争的企图,违反美国的反垄断法。Jackson指出,微软运用垄断力量的结果是使一些有利于消费大众的科技创新技术不能发展,因为它可能不符合微软自己的私利。
  今(2000)年4月1日,负责调解美国微软公司垄断案的法官波斯纳宣布原被告双方所进行的庭外调解谈判没有希望取得任何进展。4月4日,美国地区法庭法官Jackson宣布微软滥用其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方面的垄断地位,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
  Jackson判定微软违反了休曼法(Sherman Act)的核心部分。微软的三项罪名是:通过反竞争行为维持垄断;企图垄断浏览器市场和将其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Jackson认为,微软在非法维持垄断方面有罪,在为冻结竞争对手而与其它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exclusive dealing)方面无罪。美国司法部和19个州的律师曾指控微软通过与一些公司签署优先合同而在许多高科技市场排斥其它公司,因此确保了在许多软件领域的垄断地位。该判决作出后,微软垄断案将进入最后阶段,即决定必须采取何种惩罚措施。微软公司甚至会面临被分解的局面。判决公布后,微软在其华盛顿的总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微软公司主席比尔盖茨表示将进行上诉。
  二、涉案反垄断法规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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