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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剧与清官政治

  腐败为何如此顽固?是处罚不够严厉吗?不是。腐败是权力的天性。它虽然顽固,但也并非不治之症。即使不能根除,但把它控制在社会能够容忍的范围内还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方法要对头。邓小平曾说,反对腐败,一靠教育,二靠法治。教育以增强官员抵制腐败的自觉性而不去腐败,法治以增强处罚的威慑力使官员不敢腐败。“三讲”是前者,清官剧也是前者,严惩胡长清、成克杰则是后者。江泽民在2000年1月14日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对名位钱财之类,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总要多做些有益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事,这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体现。元曲和《红楼梦》中都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这样的话,我们有什么个人的东西不能割舍啊?”所以应该“对个人的名利地位看得淡一些”。这也是教育。2000年初到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134692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1361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146人,地厅级干部331人。李岚清在近日表示,反腐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可谓不坚决,取得的战果不可谓不显著,为什么一些腐败现象却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是教育也好,处罚也好,都只是治标而非治本。扬汤止沸未若釜底抽薪。等到官员腐败了再去处罚,不如事先消除其腐败的条件。腐败的基础是权力,尤其是没有制约的权力,更是百分之百的会腐败。我们不能把邓小平所说的“法治”狭隘地理解为简单的处罚。
  要根本有效地遏制腐败,必须从根子上着手,大幅度削减政府的权力。政府管得太多、权力太大,是腐败的基础条件。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统管一切。从工作分配到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生产资料原材料的取得,都要凭票证或审批,使得托关系走后门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而政府职能却没有相应跟上这种变化。一方面政府官员手中掌握着过多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外部市场上的资本具有追求利润的天性,于是资本对权力的腐蚀就成为必然,直接表现为权与钱的交易。同时用人机制上的唯上不唯下,决策机制上的缺乏民主,更给权钱交易提供了便利。所以,进一步加深改革力度是反腐的不二法门。在改革决策机制和用人机制的同时,要大力下放权力,还政于民,给市场主体以自由活动的空间,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力量。所以有必要大幅度削减政府审批项目。这一方面,广东省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只应该是裁判员,而不能是运动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讲了一个故事。一位欧洲的君主命令烧毁他的商船。他说:“我是皇帝,而你们却让我当货船老板。要是我们也经营穷人的生意,穷人还有地方谋生吗?”他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如果政府垄断了贸易,谁来把它取消呢?要是政府不守信用,谁来强制它履行义务呢?政府只有从经济领域退出,不再与民争利,才能专心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大量精简政府工作人员,才能廉洁高效,才能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管理结构。让权力远离利益,官员才能清,腐败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可以相信,只要我们有决心,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并踏实认真地去做,那么眼下腐败现象的猖獗只是暂时的,一个政治清明、人民富裕的社会一定会来到。到那时,小民的命运不再押在一两个清官身上,就算清官剧不再火爆,也是可喜可贺。而编导们一定会有其他的好题材可拍。
  作者  北京朝阳区惠忠庵一号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89信箱 邮编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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