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行头
贺卫方
【全文】
【编者按: 11月26日,受校研究生会和法学院学生会的邀请,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在理教117教室作了一次面向全校的学术讲座,题为“正义的行头:从法官换袍说司法改革”。在讲座中,贺教授围绕着我国法官最近的服饰改革,分析了不同服饰背后所隐含着的不同的司法理念,并在更广泛的层面上讨论了中国司法改革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他自己对于克服这些困难的方案的构想。实际上,近年来贺教授一直在为从法袍到司法理念、从宪政到具体制度的改革而奔走呼号,并产生了相当的社会影响。为了便于更多读者了解贺教授的有关看法,我们征得他的同意,重新发表他的“正义的行头”一文(原文连载于《工人日报》1997年7月12,19,8月23以及9月27日,并收入贺著《法边馀墨》一书)。贺教授表示原意借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刊出本文的机会,征求来自读者的批评意见,以深化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于此,向敬爱的贺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
假发的隐喻
香港回归的当夜,特别行政区的新任官员们举行就职宣誓典礼,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就官上任要进行宣誓,在我们这里本来就是一件新奇的事情,而当宣誓人中出现了一群头戴假发、身着法袍的法官的时侯,电视机前的人更是议论纷纷--
“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的,是些什么人呢?”
“刚才司仪不是说了么,是香港法院的法官们。”
“法官?他们怎么这样一身行头啊。大六月的,包裹得那么严实,我都替他们热。他们干嘛不像我们法官那样,穿制服,戴大沿帽?”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没看过香港电视剧么,那儿法庭上的法官,对了,连律师也在内,都是要戴假发、穿法袍的。”
“可是,我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法官和律师要有这样一身打扮?穿制服、戴大沿帽不是挺威风么?”
“当然,威风是威风,不过,制服和大沿帽属于军警类职业的服饰,法官不能划到这类职业之中。法官是文职官员,而且是非常特殊的文职官员。”
“你看你看,你老兄一家伙就把我们法官的这身服装给否定掉了。我问你,法官究竟哪些地方特殊,非得有这样一身奇装异服?”
“说来话长。不过,我得先澄清一点,香港法官的服饰完全是英国制式,但它却并不是西方国家的通例。在法律与英国同属一种传统的美国,法官便只穿法袍,不戴假发。至于法官戴假发、穿法袍的理由,老实说,我也没有见到很权威的解说。只能根据平常的一些零星阅读,加上一点联想和推测,作些粗浅的解释。”
“不必谦虚,又不是大学讲堂,你姑妄言之,我姑妄听之,如何?”
“那好。我先问你,见到法官的这身打扮,你最初的感受是什么?”
“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奇装异服,怪头怪脑--那根本就不是人的头发。”
“说得是。同样是假发,法官的假发跟平常一些人为掩饰发源稀缺而佩戴的假发很不一样。后者追求的效果是乱真,最好让人误会为美发天成;前者却恰好相反,设计的样式是要明示其假,生怕别人看不出他伪发在头。并且,如果仔细观察,你会觉察出,它不止是要人们看出那并非真发,还要显示出并非人发。你说它根本不像人的头发,其实这正是它希望达到的效果。”
“你是说,这假发把法官都变成了半仙了?哈哈,这倒是蛮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