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际著名的贩毒集团,如哥伦比亚的麦德林集团和卡利集团、意大利“黑手党”贩毒集团、墨西哥贩毒集团等都利用美国银行“洗钱”,为此,他们以重金聘用了金融专家、律师或收买行政官员、银行高级职员从事“洗钱”活动。例如,纽约警方1994年破获的毒资为1亿美元的“洗钱”大案,被捕的12名参与者中有两人是瑞士的银行家。他们在世界各地从事“洗钱业”,“成功”地将1亿多美元从休斯顿、纽约、迈阿密、洛杉机等地汇集一起,正准备汇往欧洲再进行分散时被查获。在美国,还有很多专门从事“洗钱”的“空头商店”或“皮包公司”,进行大宗的“空头”贸易,或者转帐,把毒品交易的收入以“贸易”的名义存入该店的银行帐户,再通知银行通过电子系统汇入纽约的大银行,再汇入巴拿马或瑞士的银行;或者以商店的名义直接将小额的毒品美元汇兑到国外的银行集中。这些商店,多为大贩毒集团所控制。
据墨西哥司法部门的统计,墨西哥与美国每年毒品交易的资金在300亿美元以上。贩毒集团常用的“洗钱”方式有两种:一是“银行本票法”,即雇佣许多人把在美国销售的毒品收入多次到美银行购买小额银行本票,按规定,这种小额的本票不必向“国民收入局”申报,从而使毒资合法,二是“美元折扣法”,即将毒品美元购买美国商品,然后以8折即较市价低20%的价格批发给墨西哥商人,从而“合法”地将美元折换成墨西哥比索。
《纽约时报》1991年10月27日报道说,由于政府官员“走露”风声,正在要对设在纽约的“国际商业银行”展开“洗钱”调查的前夕,1000万美元的现款被及时提走。“国际商业银行”的总部设在卢森堡,是一家全球银行,在美国的纽约、迈阿密、洛杉机以及欧洲、亚洲、哥伦比亚等南美国家都有分行或支行,有的分行直接为贩毒集团控制。美联邦警察化装成毒贩询问如何转移毒资,迈阿密的该分行职员表示,他们先把毒资转帐到“国际商业银行”在世界各地的分行,然后再以信贷的名义付给任何收款或贷款人。
(三)欧洲国家的“洗钱”活动
德国是瑞士之后的又一欧洲“洗钱”中心。每年,数百万马克通过汇票,或者虚设公司的帐户流入德国的各银行。贩毒集团,尤其意大利和俄罗斯的“黑手党”贩毒集团,都很喜欢到德国的柏林、法兰克福等世界金融中心来处理、“清洗”毒品收益。据德国警察当局估计,几乎所有的德国银行都参加了或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而不少的小银行甚至将“洗钱”作为其主要的营业内容和外汇存款的主要来源。因为,一方面德国作为经济和贸易大国,金融业非常发达,设备先进,信誉可靠;另一方面德国对各种资金的出入没有特殊限制,亦无禁止、打击“洗钱”活动的法律。在德国,还有一种特殊的“信使箱”,巨额现款可以通过“信使箱”准确平安地邮寄到收件人手中。据德国《明镜》报道,西南亚“金新月”贩毒集团通过常驻德国慕尼黑的土耳其商人特默尔,4年中曾成功地“清洗”了20亿马克的毒资。他经常付高价“购买”一些很普通的商品,或者为毫无收藏价值的装有“古董”的“信使箱”花费巨资。
特默尔的“洗钱”方法,就是利用“信使箱”将毒资现款寄入德国,或通过银行汇入自己的帐户,然后在德国通过“贸易”多次“清洗”,直到积累到大量数额并可以作为投资资金的时候,再通过银行汇往国外。
法国90年代中后期毒品泛滥,主要在于欧洲尤其是荷兰的毒品供大于求,价格下降,而在法国的售价相对较高,故毒品交易额显著增加,毒资“洗钱”活动也日益频繁。据统计,法国中央银行1994年就有550亿法朗(约100多亿美元)的资金转到国外。而据法国反毒局的报告,1990年曾破获一个大的贩毒集团,一次就从其头目的别墅花园查获200万美元的毒款,该集团在安的利斯岛多家银行里的存款高达3000万美元。巴黎、里昂、马赛、科西加等城市的金融机构被黑手党贩毒集团作为“洗钱”的基地,同时把经过“清洗”的黑钱作为合法投资兴办企业、赌场或高尔夫俱乐部等。
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1995年的消息,英国一个由若干毒犯家族组成的毒品犯罪联盟,其贩毒网络遍布英伦各地,还有海外基地,控制着年交易额30多亿英磅的毒品市场。他们在英国及世界各地的银行开设帐户,以很快的速度“洗净”黑钱,同时在伦敦、利物浦、纽卡斯尔以及格拉斯哥投资旅馆业、餐饮业和娱乐业,而警方由于没有犯罪的确凿证据,而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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