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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献血者说

将要献血者说


吴藏之


【全文】
  如是我闻。
  当年,伟大领袖毛主席到某地视察——其时人民公社尚乃新生事物,名目未定,毛主席说道(可能亦有手书):“还是叫人民公社好!”
  未几日,《人民日报》即刊载伟大领袖毛主席之最高指示:“人民公社好!”的确,老人家说过这话,只不过少了三个字而已。既然昭示天下,又是《人民日报》,焉有作假之理?于是,一场浩大的运动就进一步兴起了。
  这是野史家言,不好遽言真假的。
  “解释”的本事,似乎是国人的擅长。在那样的年月,敢于对主席的话进行删节,想必也须相当的胆识。千年以降,捉“解释”之刀剪者,对被解释的话语,犹如取布制衣,可大可小,可襦可袄。更何况,汉语中如此多的同音、近意、近形、通假之属,也足以让他们的想象力驰骋了。
  然则国人向来对“奸臣”、“小人”、“酷吏”之流曲解人意、断章取义的行径深恶痛绝;至若“忠臣”为了正事来“解释”一番,似乎就可以原谅了——乃至流芳百世。评书中,刘墉问乾隆皇帝,是“清河深”还是“沙河深”,皇帝老儿脱口道:“当然是沙河深!”——因为刘爱卿刚用石头做过实验的。刘墉一听便高颂:“皇上有旨:杀和绅!”弄得乾隆和和绅好不尴尬。听至此节,大凡现代的国人,也是要称好的。
  只要目的是正义的,那么手段就不重要了——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这或许就是很多中国人的逻辑吧。
  大学生献血也有几年的历史了罢,轮到我们大四的,本来在今年上半年都体检完毕捋臂待针了,却被告知暂时推迟——传闻是为了北大的一个凄婉的灵魂。不过,两者的关系我们却看不出来。只是可惜了在小卖部买的“补血红枣”,都作了牌局中的消闲果儿了。
  延至本学期,一片风云祥和之气,自然可以重拾话头了。苦的是时机不佳,找工作的同学面临招聘会不说,对于考研的同学来说,更是分秒必争的时刻了。于是,有了呼议,有了埋怨,也有了人扬言将置之不理的。抽来愤懑和幽怨的血液,想必对受血者也无裨益吧,终于我们又被告知:再次推迟至下学期。
  回头来看,献血的目的人尽知其善,知晓了献血对身体的影响后,大家也不会对之如此反感。然而是不是为了善的目的,就可不择手段呢?非也,在法治的洪流下,且看解释者是如何找到他们的正当性的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颁布)的相关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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