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查奈(Jonathan I Charney)评价此案时认为,在海域划界中,相关海岸线和相关海域自动一致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仲裁法庭在此案中所采取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很不平常的,它表明法庭尽力以一种主要的方式适用比例性。乔纳森查奈:《国际海洋划界法的进步》,载《美国国际法杂志》,第88卷,1994年,第242页。
在1993年的格陵兰-扬马延海域划界案中,格陵兰岛与扬马延岛之间的相关海岸线长度存在明显差异,格陵兰岛海岸线长5043-524公里,扬马延岛长548-578公里,它们之间的比例大约为9:1。法院认为,在本案的情况下,适用等距离方法,在相关海岸线长度和由它们产生的海洋面积之间,将会导致不合比例,以致于在划界时必须考虑当事国相关海岸线长度之间的差别。为此,应该把中间线向扬马延岛方向推移,以使丹麦得到更大的海域。
从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到1993年格陵兰—扬马延海域划界案,历时24载,比例性已成为划界达到公平解决应考虑的重要地理因素之一。比例性最大的根据是“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即大陆架是陆地领土在海水下的延伸,环绕一个海域的国家是根据其在此海域拥有陆地领土才提出其大陆架要求的,因此,其海岸线的长短自然也是其应得大陆架多少的一项根据。张鸿增:《大陆架应与海岸线长度成比例准则》,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主编:《海洋法律与政策》,海洋出版社,1990年,第36、45页。但比例性只是大陆架公平划界应考虑的一个因素,比例性在具体划界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最终决定于对划界中各种因素的权衡考虑。
3岛屿在划界实践中,岛屿大致有三种作用:一是岛屿作为划界的基点,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在划界实践中,那些位于领海范围内或面积大、人口多的岛屿,常获得全效力。二是岛屿获得部分效力,包括给予岛屿半效力和以“飞地”的方式处理岛屿,使岛屿享有适当海域。在1977年的英法大陆架仲裁案中,
仲裁法庭给予英国的锡利群岛一半效力,即在划界时先不用该群岛做为基点,在英法两国海岸之间划一条等距离线,然后用该群岛做为基点划一条等距离线,再在这两条等距离线的中间划出一条线,这条线就是给予锡利群岛以一半效果的疆界。三是在划界中完全忽略岛屿的存在,岛屿获零效力。1985年的利比亚-马耳他大陆架划界案中,国际法院判定马耳他的菲尔夫拉岛(Filfla)不能做为划界的基点,该岛获零效力。菲尔夫拉岛位于东经14度和15度之间,是一个微小的岩礁,上面无人居住。国际法院认为,在计算马耳他同利比亚之间的临时中间线时,不考虑马耳他的菲尔夫拉小岛是公平的。
从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来看,岛屿在大陆架划界中受到位置、面积、人口、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使岛屿在划界中具有全效力、部分效力和零效力。此外,岛屿的存在对决定海岸的一般形状和计算海岸线长度也有影响,例如在突尼斯—利比亚大陆架中,在确定大陆架界线时,虽然没有顾及突尼斯的杰尔巴岛,但在计算海岸线长度时加以了考虑。威尔:《海洋划界法律的思考》,1989年,第232-233页。
4海港工程除了上述几个在划界实践中常考虑的地理因素外,在1981年迪拜—沙迦边界仲裁案中,
仲裁法庭考虑了迪拜和沙迦向海延伸的海港工程,把迪拜和沙迦最外部的永久海港工程作为海岸的一部分。法庭注意到:“当事国之间争论的一个问题是:是否考虑迪拜和沙迦最外部的永久海港工程作为海岸的一部分”。迪拜的海港在1976和1978年间被大量的向外延伸,以适应港口不断增长的贸易需要,迪拜向外延伸的海港工程比沙迦的海港工程远三倍。如果海港工程被作为基线的一部分,它们将在事实上控制大多数的边界长度,并引起相邻等距离边界向东偏离,有利于迪拜。所以沙迦坚持:“这明显是荒谬的,在划相邻海洋边界时依靠于两个人造的基点,它们本身相距只有8里,而它们将影响边界45里”。迪拜根据1958年《领海和毗连区公约》第3条和第8条,坚持海港工程可以作为基线的一部分。而且,迪拜引用了大量的国家实践来证明海港工程作为基线的一部分是正常的和不可排除的。最后,迪拜认为,基于海港工程的等距离线,对于整个区域来讲并非不公平。事实上,法庭接受了迪拜的观点。法庭认为:“……在划定相向国家之间的前沿海洋边界时,大量的国家实践和条约法已经给予了海港工程完全的效力,同样的原则也应该适用于划定相邻国家之间的海洋边界”。
仲裁法庭裁决,根据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8条和1980年《海洋法公约草案》第11条的规定,在划定基线时,迪拜和沙迦的永久海港工程必须被作为海岸的一部分”。《迪拜-沙迦仲裁裁决》,载《国际法报告》,第91卷,第660-663页。(着重点为裁决所加)
(二)地质和地貌因素
在1969年的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强调地质因素的重要性。法院指出,位于国家海岸前方的陆架是这些国家的附属物,这是一种事实,而考虑这些陆架的地质情况,以便发现其构造特征所遵循的方向是否会影响划界,可能是有益的。因为,在某些地点,该构造特征会加强大陆架附属于该国家的整个想法。法院最后在判决中指出,“划界应通过协议,按照公平原则,并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以使每一个国家得到构成其陆地领土向海中和海底的自然延伸的全部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另一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