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五位代表人物以外,这个时期还有一些年青学者开始了中国法研究,如普法佛(Richard Pfeffer),毕兰西亚(Philip Bilamcia),巴克斯鲍姆(Buxbaum)等。此外,还有一些华裔美藉学者在没有基本资助的情况下致力于中国法的研究,如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肖陶泰(Hsiao Tao-tai,音译),弗吉尼亚大学政治系的冷少川(Leng shao-chuan音译),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的丘宏达以及先后在伯克力、南伊里诺斯大学任教的郑晓(Gene Hsiao,音译)等。
七十年代,加入中国法研队伍的重要人物主要是安守廉,他在耶鲁大学攻读研究生时开始研究中国法,于1982年秋季开始在加大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讲授中国法,现为哈佛东亚法研究中心负责人。
1978年以后,现任美中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主席的费能文等人到中国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法律学。1982年秋季有两位美国人正式被接纳为北大法律系的学生。这两位都是刚从美国法学院毕业的学生,一位来自哥伦亚大学,另一位来自纽约大学。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法研究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并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现在,专职研究中国法的学者队伍已由六、七十年代的少数几名增到数十名,业余研究者更不可胜算。目前,美国大学法学院开设中国法课程并授予相关学位和主要有:哈佛、哥伦比亚、乔治城、加州大学伯克力分校、洛杉机分校、南加州大学、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杜克大学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批美国公司进入中国投资经商,与中国有关的法律事务相应增多,许多律师事务所和公司开始招募有中国背景的美国法学院毕业生。这就是越来越多的美国大学法学院开设中国法课程的主要原因。
二、现实制度研究
1.
关于刑法和刑事诉讼的研究
关于刑法和刑事诉讼的研究,应当说是六、七十年代最主要的研究课题。这方面的成果最突出的当属柯恩1968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1〕该书虽然是以描述为主的教学资料,但仍能反映出作者自己的观点。此外,还有一些零星的论著以不同的方式发表,较有代表性的如:冷少川的《共产党中国的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的考察》(1967年版)〔2〕巴克斯鲍母的“共产党中国的法制发展趋势与
刑法的性质”,〔3〕柯恩的“中国共产党与司法独立:1949-1959”〔4〕,及“中国刑事诉讼的反思”,〔5〕金斯博格斯和斯汤克的“共产主义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创立,1949-1951”〔6〕“共产主义中国的人民检察院:成熟阶段,1951-1954”,“共产主义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制度发展,1954-1957”,〔7〕李浩的“中国法制的演进与发展”,〔8〕“惠阳县公安局与政法工作,1952-1964年”,〔9〕拉伯曼的“中国刑事诉讼的形式与功能”,〔10〕普法佛的“犯罪与刑罚:中国与美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