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苏格拉底和独身哲学
章永乐
【全文】
转载自朝圣山之思网站
章永乐(北大法学院98级本科生)
每一种哲学最终都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人怎样过一种正当的生活。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每种哲学都具有一个政治之维。这是列奥·斯特劳斯在解释思想史时所遵循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对于现代人而言有一些陌生,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对政治有了与古代人不同的理解。在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中,政治与德性密切相关,当哲学家论及德性时,他们同时也就是对政治发表一种见解;即使他们不谈论德性,那也可以被理解成为对德性的一种姿态,从而和政治发生间接的关联。而在现代又何如?当政治和德性在很大程度上分离之后,当政治似乎成为一种与道德和伦理无关的治理术,道德只有在统治合法性的意义上影响政治时,一个人的伦理实践似乎与国家机器的运作没有什么关系。事实上,许多思考都在肯定这一点。但我们可以在古希腊人的意义上,将我们生活的社会定义为“城邦”。一个观念史和社会史结合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一种伦理实践对于这个日益抽象的城邦的意义——它们的关联一直存在,只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而已。(参见李猛《论抽象社会》)
那么,苏格拉底的悲剧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一个现代大学制度下的普通人来说就有着特殊的意义。苏格拉底并不是一个独身者,但苏格拉底开启了一个独身的传统——象尼采愤怒地攻击的那样,苏格拉底在生命之上设定了另外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被基督教换成了上帝,到了近代,又被置换成其他一些东西。各种各样的独身者,无论是修道院的修士,还是斯宾诺莎,康德,背后都有苏格拉底的影子。然而我要在这些人中加入尼采自己。反苏格拉底的尼采同样加入了他自己所说的悲剧。这个悲剧与苏格拉底的关联度,也许还不如与这样一个身份更为紧密:以思想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人;处于边缘然而自以为高贵的人。只要他们被思想所俘获,独身主义的苗子就在他们的骨子里种下。
我要探讨的是这种独身的含义,以及它对城邦和个人的意义。
正象斯特劳斯指出的那样,苏格拉底之所以能被作为政治哲学的创始人,是因为他系统地提出了有关政治生活的价值,如正义,勇敢的定义问题。个别公民的的意见并不是真理,它们是偶然的东西;公众政治生活的规则也不是真理,因为这些规则产生的结果总是反复无常,甚至规则本身也是变动不居的。那么是这些东西之上才有真理,而这些真理是城邦政治应该遵循的。只有理解了这些真理的人才懂得最好地治理城邦。从这个意义上讲,苏格拉底开创了一个自然法的传统。而在《理想国》中,这些理念落实到对一个具体的理想城邦的设想。哲学家出场了。只有哲学家才懂得统治的艺术,哲学家的活动——思考在通向这样一个理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