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要谈谈言论自由和民情。我们通常认为,媒体可以反映民情,实际上,媒体可以制造民情。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说过,舆论这个东西并非是凭空而降的。舆论的出现有三个原因:首先是精英阶层自上而下的煽动;其次普通民众的舆论向上蒸腾。本案就反映这一点。最后是相关团体的认同。民意是和媒体相关的。我们从这个案子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我知道,在这个案子中,有些记者很同情这个所谓的情人,但他们的声音发不出来。这造成什么结果呢?结果,案子判完后,这些记者感到很同情那位情人,每个人给了她一点钱。所以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媒体的自由、新闻的自由应该是必须的。为什么需要新闻自由、舆论自由?是因为人民需要信息,需要结合民意。如果人民没有自由、公正的信息渠道,有人就可以很随意地说:“我代表人民”。人民的民意在哪儿呢?没有充分的自由的论证和表达,就会出现“我在哪儿?”、“谁代表我?”这样的问题。我以前在机关工作,单位的领导讲话,总是声称代表单位;县委领导讲话,总是声称代表全县党员;县长说话,总是声称代表全县人民。我整天被别人“代表”着,而我自己并未授权他们,我没有声音,——我在哪儿?鲁迅有个演讲的题目叫做“无声的中国”,谈的就是这个问题。当然,我不是说,我们现在的中国是无声的。中国现在有没有声音,你可以到风入松看一看,到国林风看一看,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看到的。但应该说,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法治建设的前提是人民要有自由交流的渠道。这不仅仅是人民需要表达自己的意愿,更主要的是人民需要团结起来。在一个乡土社会里面,人民要集合公意比较方便,靠民间一些“长舌妇”、“婆婆嘴”传来传去就可以了。但在一个都市化的社会里,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如何形成公意?需要媒体。所以,要想团结起来,人民需要媒体;要想结合不散,还是需要媒体。在社团和报刊之间有个必然的联系。一个社团要想存在,需要一个交流的渠道。我们知道,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什么力量?就是统治人的力量。哈耶克说过,知识使人自由。没有知识的传播,自由种子难以播洒。知识的传播离不开相对宽松的环境。
下面再谈谈民情和社团的关系。在一个陌生人社会里面,人民像一个个原子。在这样原子化的社会里面,很难结合民情,反映民情。极端自由主义者将个人看作一个个自由电子,激进主义者也是将人民作为一个分子来解决。这些都导致社会的原子化。 黄仁宇分析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时指出:为什么中国社会一盘散沙?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社会无法进行数目字管理。中国是一个没有经过整合的社会,是一个分散的社会,难以进行数目字管理。他举了个例子,抗战时期,你看着中国很大,这里一个村子,那儿一个村子,但是国家政权很难整合他们,呈现出一个分散化、原子化的状态。所以,在一个真正需要反映民情、需要整合的社会中,必须要有社团。没有社团,就很难反映民情。当事人案子打输了,找谁?申诉不行,反映不行,就去找媒体。媒体有时候也不行。如果我们有社团,就可以以组织的力量来行动,来反映民情,这对一个社会的稳定是非常有益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