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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18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追求私利是人的本性。而与此近两千年前的董仲舒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说:“夫万民之求利也,如水之走下。”(《董仲舒传》)但他们之间有两点不同。第一,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共同观点而得出的结论不同。斯密认为,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5];而董仲舒则认为,放任个人追逐私利必然会导致损害社会的公利。第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不同。斯密认为,运用法律能有效地制止个人追求私利可能会导致的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损害;而董仲舒则认为,单纯依靠法律不行,教化比法律更重要,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精华》),认为人们从本性上来讲,追逐私利如流水,若不用道德教化加以堤防,就会泛滥成灾。
  为什么普通人和有的国家官吏容易“亡义而徇利,去理而走邪”呢?
  董仲舒对此有过系统深入的论述。他认为这并不一概是人们对国家和公利不忠诚的问题,而是由于人的本性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所致,如他所说“则其智之所不能明也”,“民之皆趋利也,固其所暗也”,义为大,利为小,而对普通人来说,“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他认为人民大众是质朴无知的,“质朴之谓性”(《董仲舒传》),“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深察名号》)。“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他认为人民大众的本性就象“禾”、“粟”、“璞”一样,是处在一种自然本能的状态中,天生是趋利而不趋义的。要使“禾”、“粟”、“璞”变成“米”和“玉”,必须通过人的劳动耕耘和加工冶炼;而要从“本性”中培育出“善”来,必须通过教化,“性非教化不成”(《董仲舒传》)啊!
  他认为教化的价值就存在于“性”不等于“善”而“性”可转化为“善”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之中。“性者,天质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樸不能善。”(《实性》)因此“性待教而为善”。“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今案其真质,而谓民性已善者,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万民之性苟已善,则王者受命尚何任也。”(《深察名号》)如果人天生就有“善”性的话,那么就没有英明君主的教化大任了。如果不对人民进行开导教化,就难于使他们明白大义,“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董仲舒传》)“性”不是天生就有“善”的,正是这样才需要教化,才需要治理国家的“圣人事明义,以炤耀其所暗”(《生之养重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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